宜兴市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道蓝天小区11号203室、权证号为苏(2024)宜兴市不动产权第0014795号(第一次拍卖)(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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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拍卖成交余款请在2026年3月7日前支付完毕:
1、银行付款:通过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帐户(户名:宜兴市人民法院,开户行: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3202230011010010585516);
2、支付宝网付款: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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