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关于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沿港大道76号1幢1104室(现小区名为洞头海景花苑)(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年5月12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遇节假日顺延),如想提前支付拍卖余款,请在拍卖结束一周后前来办理,并在当天(凭付款凭证、相关身份材料及复印件)到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温州市鹿城区纺织路滨洲景园10幢2层拍卖辅助办公室温州市新立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为方便手续办理
浙江温州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26-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