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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地铁
天津地 4号线南段车站照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4号线南段车站照明合同能源管理项
招标公告
招标公
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 ZTTJ4-ZB-YY-2026-01
ZTTJ4-ZB-YY-2026-0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1.
1 招标条件
招标条
本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车站照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已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中铁(天津)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
2.项 基本情况
基本情
2.1项目概况: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北起南开区东南角站,东至东丽区新兴村站,正线全长约19.4公里,设车站14座,均为地下站,设民航学院
车辆段1座和张贵庄主变电站1座。4号线南段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正式开通初期运营。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14座车站(含站厅、站台、出入口通道、设备区、办公区等区域,不含区间照明和站台门上方变色灯带)的照
明系统节能改造服务,约1.6万套灯具,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实施,主要工作包括既有照明系统现状调研、检测与评估,高效LED节能灯具的供应及安装调试,智能照明控制系统的供货与集成(中标人可自主选择是否增设智控系统),全系统调试、试运行及验收,合同期内运维服务,独立电能计量表计安装,以及节能效益的监测、计量与确认。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001)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车站照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2.3服务期限:服务期限分为改造期和节能效益分享期两个阶段,改造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通过之日结束(改造期不得超
过12个月);节能效益分享期自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满7年后终止。
2.4项目地点:天津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
(001)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车站照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
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则该投标人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3.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须提供2024至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字的财务
报告及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灯具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并具有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1项已投入使用的照
明合同能源管理(EMC)相关项目业绩。
注:投标人如为代理商,代理商或其代理品牌公司须具有以上业绩,并同时提供灯具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且唯一的专项
授权证明原件。
3.4履约信用要求3.4.1投标人信用良好,不接受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务被接管、资金被冻结、企业被裁定破产状态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在*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没有出现过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
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检索条件为“刑事案件(企业名称)行贿”),有或无均需填报。
3.4.3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
结果,有或无均需填报。
3.4.4投标人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企业异常名录中。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有或无均需填报。
3.4.5其他要求:同一标段内的不同投标人如出现以下情况,经评标委员会核实确认,视同围标串标,废除该标段投标资格:(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及电话相同、使用相同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使用相同IP地址递交投标文件等;(3)投标人存在规律性报价,且投标文件存在明显相互呼应、串通投标的迹象;(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投标文件存在异常一致的情况;(5)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明显相互呼应、串通投标的迹象;存在以上(1)-(5)条行为之一的及其他被国家法律法规认定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的,则认定为相互串通投标,相关投标人的投
标文件将被拒绝。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招标文件的获
4.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形式发售,文件售价0元,潜在投标人需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认证通过
并开通平台服务后才能查看招标文件(客服热线400-601-0100)。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登录”---“供方交易系统(二期)---在“我的交易”中点击“最新商机(公告)”---在对应项目点击展开包件,选中包件点击 “我要参与”按钮---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确定”即可参与成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请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 2026 年9月18日 (北京时间,下同),完成电子版招标文件下载、维护联系方式。并
将投标申请表(附件一)可编辑版及盖章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扫描件、投标联系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的电子邮箱(lbzb2022@163.com),邮件主题为“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
5.1 (纸质版)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北辰区双街镇中
铁(天津)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电子版)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中
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 . 2 逾期送达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或未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5 . 3 提醒各投标人,宜提前一至两天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络等原因造成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报价和电子投
标文件,从而导致申请无效。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时如遇到问题可联系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5.4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填写报价时只需填写“1”,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系统报价
不作为评标及最终定标依据,投标人报价以其书面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为准。6.发布
6.发 公告的媒介
公告的媒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
同时发布(注:查看本次招标公告完整版内容需在平台注册,注册时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热线电话:400-601-0100)。
7.联系方式
7.联系方
7.1招标人:中铁(天津)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地 址:天津市北辰区双街互通立交与京津公路辅路交叉口南160米 7.2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中铁西城大厦12层联系人:张工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邮 箱:lbzb2022@163.com
中铁(天津)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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