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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和县乌江光伏项目公开招标(劳务分包)评审
中广核和县乌江光伏项目公开招标(劳务分包)评 结果公示
结果公
各投标人:
中广核和县乌江光伏项目公开招标(劳务分包)(招标编号:EGS-GFXM-WM-GK-2026-01)评审工作
已经结束,根据评审结果,现将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序
号
包件
包 /
标段号
标段
投标单位
投标单
响应报价(元)
响应报价(元
评标价(元)
评标价(元
最终
最
得分
得
推荐顺序
推荐顺
1
光伏组
件安装
4 标(
HXGF-
2026-Z
J-04)
合肥晶音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
7,501,988.44
7,501,988.44
76.8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四川鑫筑航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7,503,926.21
7,503,926.19
75.33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山东翔楚建筑工程有
限公司
7,503,599.51
7,503,599.51
68.77
第三中标
候选人
2
2
光伏组
件安装
5 标(
HXGF-
2026-Z
J-05)
四川鑫筑航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3,396,046.61
3,396,046.61
76.8
第一中标
候选人
黑龙江久瑞电力工程
有限公司
3,413,997.13
3,413,997.13
75.33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山东翔楚建筑工程有
限公司
3,411,089.77
3,411,089.77
68.77
第三中标
候选人
本公示结果有效期为三日,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公示期间,各投标单位及相关利
害关系人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须按照法定程序提交符合以下要件的书面异议文件:经异议单位加盖公章
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如为委托代理人签署,须同步提供经合法公证的授权委托书),递送至采购方或
监督机构。经公示无异议后,排序首位的预中标候选人将依法确认为最终中标单位,招标人将于公示期届满
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四)异议请求及主张。(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
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
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违反以上规定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招 标 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广核和县乌江光伏项目经理部联 系 人:杨兆伟 *开通会员可解锁*电 子 邮 件:112664944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联 系 人:蔡 诚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wczx6888@163.com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