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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矶长江大桥YJTJ-2项目
塔冠、鞍罩制作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燕矶长江大桥
YJTJ-2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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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招 公告
公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
燕矶长江大桥是规划的鄂黄第二城市过江通道,上距鄂黄长江大桥约6km,下距鄂东长江大桥约23km。燕矶长江大桥YJTJ-2
标,即K14+000~K17+385,线路总长3.385km。包含1座主塔墩、主缆及主桥钢桁梁、锚碇;2.56km双层公路合建段北引桥
;下层快速路与黄州大道互通匝道工程等。
二、招标范围及工程量
二、招标范围及工程
1、招标范围:燕矶长江大桥塔冠、鞍罩制作安装工程;主要工作内容:投标人作业人员、机具进出场;塔冠及鞍罩所有结构的下料、加工、制造、涂装、运输至现场、装卸车;护
栏移位、补齐、割焊处打磨、画好安装定位线;鞍罩正面围板(过主缆)、侧面围板、顶棚安装定位;塔冠围板、顶棚安装定位
;围板安装定位;走道栏杆安装定位;防雨门、密闭门安装;栏杆拆除及打磨;焊接损坏的油漆全部打磨补漆;施工平台制安拆
;作业范围内的安全设施的安拆及文明施工工作;涉及现场安装确保施工安全的临时吊耳、人员上下作业通道、安全防护平台的
加工制作安装拆除以及本项目未明示但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须进行的其他附属工作。
2、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
序号
项目
项
单位
单
数量
数
备注
备
1
塔冠、鞍罩加工、喷砂涂
装、运输、安装
t
108
本次拟选择
本次拟选 1家实力强、施工经验丰富的
1家实力强、施工经验丰富 施工方
施工 ,进行本项目招标内容的施工,各投标单位实际施工任务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及
,进行本项目招标内容的施工,各投标单位实际施工任务根据现场施工进度
工程总工期合理分配,投标人需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安排,不得随意停工或以此向招标人进行无合理索赔,若因投标人原因擅自停
工程总工期合理分配,投标人需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安排,不得随意停工或以此向招标人进行无合理索赔,若因投标人原因擅自
工等导致招标人工程延期或损费用失的,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工等导致招标人工程延期或损费用失的,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
本次投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钢结构专业承包二级
钢结构专业承包二 以上
以 资质
资 且在中铁大桥局集团公司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
应的施工能力。
四、主要商务条款
四、主要商务条
1、①包含了投标人为完成各项目需要的劳务、设备、机械、材料及配件、水电气、安装、缺陷修复、利润、环保、文明施工
、调遣(进出场)、治安管理等费用,动力费用(燃油、电力等);材料、设备二次倒运费用;工、料、机涨价引起的风险费用
;测量复核引起的临时停工费用;建设单位、监理等检查引起的停工费用;各类社会保险及伤害险等保险费用;甲供材料、周转
料、机械设备的看护费用;管理费用;第三方配合费或其他在施工中需要投标人配合的费用,以及招标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
、义务和一般风险等。
②以上费用是完成工程量报价清单内容的全部偿付,招标人有权对工作内容及工作量进行调整,工程内容及数量增减不影响
综合单价,单价一次包死,不作调整。
③没有列出的作业项目的工作内容和经济内容已经含在综合单价中,作为投标人必须完成的附属工作且不计价。投标人不得
以此为理由,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补偿或者索赔要求。
④招标人有偿提供水电、住宿:水费4 元/吨,电费1.5元/度(生产用水按水表用量分摊后转换成电费扣减),带空调房屋50
0元/(间*月),不带空调房屋300元/间/月。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在招标人提供的房屋范围内开展任何的经营活动,一
经发现,投标人需要承担5000元/(次·间)的经济处罚,招标人有权责令投标人停止相关的经营活动。
2、本工程招标人提供的材料有:塔冠、鞍罩
塔冠、鞍 原材料
原材 ,其他所有材料如施工平台材料
施工平台材 、生活用水用电、氧气、丙烷、焊条焊丝
、生活用水用电、氧气、丙烷、焊条焊
、二氧化碳、油漆、劳保用品、三级配电柜、钢丝绳、卡环、卸扣
、二氧化碳、油漆、劳保用品、三级配电柜、钢丝绳、卡环、卸 均由投标人提供,费用已含在综合单价中,投标人提供的材料
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投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其规格和质量应满足项目部的质量要求(包括油漆涂装防护),否则,项目
部视使用该材料的工程为不合格,投标人必须无偿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项目部及业主检验合格不视为对投标
人材料质量的免责,如因材料造成对工程和他人人身财产的损害,投标人应承担相应一切责任。
投标人在施工中不得偷工减料,但对投标人丢失、损坏以及其他原因导致甲供材料超过规定损耗范围的,招标人在每期结算
时对损耗进行核算。对超出部分材料费按招标人采购价格另加3%的管理费从投标人结算中扣除。双方约定的材料损耗率如下:塔
冠、鞍罩
冠、鞍 原材料损耗率为
原材料损耗率 3%,其他材料的损耗按照国家或行业规定及招标人测算的损耗率执行。
3%,其他材料的损耗按照国家或行业规定及招标人测算的损耗率执行
3、本工程招标人提供的施工机具有:塔吊
塔 ,其他所有机具如电焊机、切割机
电焊机、切割 、运输车、千斤顶、倒链及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
运输车、千斤顶、倒链及为完成本工程所需
其他机具
其他机 等均由投标人提供,费用含在综合单价内,不予单独计价。
4、工程量报价清单所列工程量为暂定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结算时,计价工程量以投标人按实际完成的并经招标人
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的工程数量为准。未经批准,超出部分、未经招标人签证认可及因投标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将不予计价。
5、没有列出的作业项目的工作内容和经济内容已经含在综合单价中,作为投标人必须完成的附属工作且不计价。投标人不得
以此为理由,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补偿或者索赔要求。
6、
6 双方特别约定:遵循
双方特别约定:遵 “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应付金额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
“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应付金额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
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
发票,并于发票开具 7
7 日内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
日内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
7、本工程招标人及项目公司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完最终结算手续,且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支付到合
同结算总额的 97 %,剩下3 %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工程经项目公司竣工验收合格后,且投标人已全面履行了质保义务的
,招标人不计息返还投标人的质保金。返还质保金时,应扣除投标人原因造成的整修、赔偿(含材料在内的全部费用)”。
本工程保修期为24个月,投标人及其人员对本合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保修时间从招标人的总包工程整体正式通过项目公司
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8、各投标人必须按本工程采用的施工技术规范、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技术交底精心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符
合招标人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要求、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
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