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公司-容西片区5号能源站项目-烟囱塔架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3-05
发布于
湖北河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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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

1、工程名称: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容西片区5号能源站烟囱塔架工程;

2、工程地点:。

3、招标工程内容:容西片区5号能源站烟囱塔架工程。

4、工程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雄安新区容西片区。新建1座综合能源站,配套建设一座生产

附属用房,为容西片区5号能源站供热范围内热用户提供采暖热源,容西5号能源站供热面积为88.33万

平米,供热负荷为29.01兆瓦,能源站总供热能力为34.55MW。

5、标段划分:本标段为能源站主厂房烟囱塔架工程。

二、招标工程范围内工作内容、承包方式、综合单价、计量及支付情况

二、招标工程范围内工作内容、承包方式、综合单价、计量及支付情

1、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烟囱塔架的全部工程,

2、工作内容: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及达到项目质量要求的所有明示和暗示工作内容

(1)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及达到项目质量要求的所有明示和暗示工作内容;

(2)所有原材进场时需向招标方提供厂家的材质证明。

(3)现场施工用电,招标人提供至二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以下电缆、配电箱等由投标人自行提

供并安拆,且必须符合招标人安全用电要求及相关规范标准。施工用水由招标人提供水源点及预留接

口,其余部分乙方自行解决,施工用水、用电由招标人承担。

(4)不提供投标人的临时驻地(办公、生活住房),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5)文明工地:投标人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由投标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

投标范围内的安全通道、“四口”、五临边等的防护搭设刷漆及配合甲方文明工地建设实施,施工场

地的随时清理,乙方人员的安全帽、反光马甲由甲方统一配发,费用从计价款中扣除。

(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完成工程内容所发生的措施费用,所有措施费用应包含在综合单价中。投

标报价中已包含上述所有费用以及安全文明、夜间施工、雨季施工、赶工措施、试验检测、临时设施

、机械进出场以及市容、城管、环保所需的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招标人仅提供招标人统一规划部署

的照明系统,其他夜间施工所需照明系统投标方自行解决,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安全部门或地方部

门按规定所征收的一切费用。

3、承包方式及综合单价情况

3、承包方式及综合单价情

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 专业

专 承包,综合单价承包模式(增值税单独计列)

承包,综合单价承包模式(增值税单独计列

3.1本工程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承包模式,即包含相应人工、机具机械、材料(甲供材料除外)、

周转料、生活水电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费、利润、劳保基金、税金等完成相应工

作所发生的的一切费用。

3.2综合单价还包含了施工队伍调遣机械设备进退场、承包人装备险及职工的(人身)事故险、未

单独计列的生产生活用临时设施等为了本工程的顺利实施而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3.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和工程验收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本合同单价,即使国家和

省、部所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验收标准发生修改或变更,合同单价也不作调整。

3.4投标人还应按招标人现在安全文明标准工地及浙江省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规

范要求进行施工。

3.5施工现场内及现场以外发生的任何意外、纠纷事件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

3.6施工用水用电,由招标人提供水源及电源,电源招标人提供自二级配电箱,二级配箱以下电缆

、配电箱等由投标人自行提供并安拆,且必须符合招标人安全用电要求及相关规范标准。施工用水由

招标人提供水源点及预留接口,其余部分乙方自行解决。施工用水电费由投标人统一承担。施工用水

电费由招标人统一承担,对于浪费水电的情况招标人有权重罚。

3.7投标人的临时驻地(办公、生活住房)、生活用水用电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招标人有条件提供

时,可以考虑提供投标人使用,住房费用300元/间*月,生活水电费、其他收费标准依据招标人相关部

门制度合理收取。

3.8特别注意

3.8.1因当地政策,夜间施工许可无法办理,夜间(晚21:30-次日7:00)不允许施工,报价中综合

考虑因施工时效(07:00-21:30)引起的费用增加。

3.8.2因场地狭小暂未规划民工生活区,经招标方前期调查,距工地2.8Km外一公寓可租赁,招标

人可出面租赁并提供投标人使用,投标人需承担相应费用(收费标准:300元/间*月,水费15元/月*人

,物业费15元/月*人,电费1.2元/度据实收费。此部分费用由招标人统一管理,按月进行扣除);因

出行有一定距离,投标方另需组织协调解决人员出行问题。上述报价中综合考虑。

3.9投标人所有进场的特殊工种必须取得特殊工种工作证。

4、过程计量、结算及支付情况

4、过程计量、结算及支付情

4.1分包工程数量计量标准:详见后附清单文件。

4.2本工程实行按月计量,结算时按合同约定实际完成且经栋号长、质检工程师、工程部部长联合

施工现场收方签认,并经项目总工和生产副经理审核认可后的合格工程数量为准,合同结算款在招标

方支付前,投标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3本工程无预付款,进度款支付周期同结算周期,及每月支付至当期结算金额的70%,投标人承

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全部完成且农民工工资已全额发放,经招标人审核认定金额后办理末次结算。签

订封账协议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已完合格工程量结算金额的9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

次支付除3%工程质量保修金外的全部工程尾款。工程质量保修金(3%)在质保期满后,不计息一次

性返还。

4.4因变更导致新增工程项目、工程数量增加及合同价款增加,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新增

项目中原合同有单价部分参照原合同单价执行,原合同无单价部分双方协商确定。

4.5除甲方责任之外,无论何种原因造成乙方人员停窝工,所发生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6工程结算时按照完成合格并经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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