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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化肥生产、经营企业:
为确保科左中旗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项目玉米高产试验示范基地(2026年实施)化肥需求,顺利完成建设任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资格合格、以最低价确定供货主体的原则,我单位现就本项目化肥集中供货主体进行公开遴选。现将采购种类、数量、报价规则、遴选要求、合同完整条款及质量责任通知如下:
一、化肥采购需求
1.采购化肥种类 4个,采购数量 60.8 吨,采购金额不高于贰拾肆万肆仟陆佰玖拾柒元(244697元)。采购种类名称、数量、包装规格、包装重量、最高限价、最低限价详见附件1。
2.供货方式:一次性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8个项目区),按甲方需求统一交付。
二、遴选概况
本次遴选采用资格审查合格后以有效最低价确定供货主体的方式,择优确定供货单位。成交供货主体须完全认可本通知全部内容及附件中完整供货合同条款,无条件签订合同并全面履约,承担化肥全程质量责任与损失赔偿责任。
三、申报主体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化肥生产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化肥生产、销售,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拟供应化肥必须保证化肥真实性,严禁供应假冒伪劣、套牌化肥。
3.具备稳定供货、仓储物流、售后及技术服务能力,能够按时、足额、保质、完成配送任务。
4.近三年无重大化肥质量安全事故、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重大涉农信访纠纷,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完全接受本通知报价管控规则、合同全部条款及化肥质量终身追责要求。
6.企业可以针对本公告当中单一种类化肥进行报价,也可以对部分或全部种类化肥进行报价。
四、化肥质量标准
肥料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年度质检报告、厂家授权齐全。供货为原厂原装,无分装、无过期,到货剩余保质期≥18 个月,产品保质期≥2 年。
(一)磷酸二氢钾(无人机喷施专用)
1. 产品定位:无人机飞防专用,禁止普通农用低效货品
2. 核心指标:有效含量≥85%,水溶等级适配高空雾化喷施
3. 性能要求:粉体细腻、溶解极速、无悬浮物、无沉淀、不堵飞防喷头、雾化均匀,适配大面积无人机作业
4. 提供资料:肥料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厂家授权、年度质检报告、随货批次合格证
(二)水溶性磷酸一铵(滴灌专用)
1. 执行标准:HG/T 5048-2016《水溶性磷酸一铵》,重金属符合GB 29401-2012国家强制安全标准
2. 养分规格:总养分≥72%水溶级,全水溶晶体
3. 性能要求:纯白晶体、速溶无沉淀、水不溶物极低,专为滴灌水肥一体化设计,不堵塞管道、过滤器
4. 品牌要求:参考云天化(云峰/三环)、瓮福(宏福)、开磷、罗布泊等一线大品牌技术质量指标。
5. 提供资料:肥料生产许可证、水溶肥料备案凭证、厂家专项授权、本年度型式检验报告、同批次出厂合格证
(三)氯化钾(水溶性)
1. 执行标准:HLSF-372-MOP-1002农用优等品水溶级
2. 核心指标:氧化钾≥61%,高水溶、杂质低、水分低
3. 性能要求:全水溶、溶解快、无残渣,适配滴灌、冲施、水肥一体化系统,不堵管
4. 提供资料:生产许可证、厂家授权书、年度质检报告、批次合格证
(四)尿素(中小颗粒)
1. 执行标准:GB/T 2440-2017 农业用尿素
2. 核心指标:总氮≥46.0%,缩二脲≤1.5%
3. 规格形态:中小颗粒,颗粒均匀、无粉尘、无结块、溶解迅速
4. 提供资料:生产许可证、年度型式检验报告、同批次出厂合格证
五、评审规则
1.每个化肥报价、货物总报价高于本通知最高限价的,一律认定为无效报价,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2.严禁恶意低价竞争、虚假报价及类似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及成交资格,纳入失信管理,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单位同类项目。
3.仅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与报价排序评审,评审结果按照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最低报价为第一名,排序第一名拟确定为供货商,如果排序第一名企业放弃供货商资格,把第二名确定为供货商,以此类推。
4.科左中旗农牧局将依据单一种类化肥的报价进行评选。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将优先确定报价最低且可供应化肥种类较多的企业为供货主体。
六、评审结果公示
拟定供货商公示期为1天。公示期满,公示结果无异议,科左中旗农牧局给供货主体发出供货通知书,供货主体两天之内到科左中旗农牧局签订供货合同,合同签订后2天之内完成供货。逾期不送货视为放弃供货主体资格,终止本合同。
七、货物验收
1.到货验收:货物到场后甲方对化肥外包装、包装标识、数量、外观完好度等进行外观验收,在外观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拒收乙方货物,乙方须重新提供外观合格货物;外观验收合格后,甲方、乙方及甲方化肥用户共同现场随机取样、三方见证、三方共同封样签字,样品一式两份,一份用于初检,一份封存留样备用。
2. 检测机构:委托供需双方共同认可、具备CMA资质、检测资质覆盖本品类执行标准的正规第三方检测机构;优先本地法定质检机构,高效可溯源。
3. 复检机制:任意一方对初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双方共同启封留样,委托省级及以上权威肥料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验收依据。
4. 不合格处置:所有品类养分、水溶性能、杂质、重金属等指标任意一项不达标,直接判定整批货物不合格,采购方无条件全额拒收,所有运费、检测费、装卸损失由供货方承担,并纳入不良履约记录。
5.后期质量责任:科左中旗农牧局在2026年(化肥有效期内)使用供货商化肥。化肥使用后,如因化肥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收缴乙方货款、赔偿用户经济损失等。
6.供货商对科左中旗农牧局用户在有效期以外使用化肥,造成的损失概不负责。
八、货款结算
供货方化肥全部交付、经过质量检测合格,由供货方提供合法有效完税发票及全部随货合格资料后,科左中旗农牧局以转账方式分期或者一次性支付货款。
九、申报材料清单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胶装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逾期、材料不全不予受理。
1.遴选报名及供货申请书;
2.营业执照、化肥生产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密封报价单(分化肥种类填报单价、总价、报价有效期、供货承诺,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4. 无违法违规、无质量事故、报价真实有效的书面承诺书。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公章)
(2)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公章)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公章)
(4)农业农村部门无化肥违法证明(公章)
5.企业供货能力、售后保障承诺书。
十、遴选评审规则
1.资格初审:审核企业资质、化肥合规性、材料完整性,剔除不合格主体及无效报价。
2.集中拆封:现场统一开启合格主体密封报价单,公开唱价,全程监督。
3.成交原则:在全部有效报价范围内,以最低报价确定为拟成交供货主体;最低报价并列相同的,现场抽签确定。
4.公示签约:评审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供货单位须在1个工作日内签订正式采购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依次顺延次低有效报价单位。
十一、化肥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货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化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质量兜底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供货内容
1.乙方向甲方供应化肥种类 个,采购数量 吨。详见供货清单。
2. 质量标准:化肥生产许可证、供货经销商须持有化肥经营许可证、产品执行标准备案三证齐全,且证件在有效期内。供货为原厂原装,无分装、无过期,到货剩余保质期≥18 个月,产品保质期≥2 年。
磷酸二氢钾(无人机喷施专用)
产品定位:无人机飞防专用,禁止普通农用低效货品
核心指标:有效含量≥85%,水溶等级适配高空雾化喷施
性能要求:粉体细腻、溶解极速、无悬浮物、无沉淀、不堵飞防喷头、雾化均匀,适配大面积无人机作业
提供资料:肥料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厂家授权、年度质检报告、随货批次合格证
水溶性磷酸一铵(滴灌专用)
执行标准:HG/T 5048-2016《水溶性磷酸一铵》,重金属符合GB 29401-2012国家强制安全标准
养分规格:总养分≥72%水溶级,全水溶晶体
性能要求:纯白晶体、速溶无沉淀、水不溶物极低,专为滴灌水肥一体化设计,不堵塞管道、过滤器
品牌要求:参考云天化(云峰/三环)、瓮福(宏福)、开磷、罗布泊等一线大品牌技术质量指标。
提供资料:肥料生产许可证、水溶肥料备案凭证、厂家专项授权、本年度型式检验报告、同批次出厂合格证
氯化钾(水溶性)
执行标准:HLSF-372-MOP-1002农用优等品水溶级
核心指标:氧化钾≥61%,高水溶、杂质低、水分低
性能要求:全水溶、溶解快、无残渣,适配滴灌、冲施、水肥一体化系统,不堵管
提供资料:生产许可证、厂家授权书、年度质检报告、批次合格证
尿素(中小颗粒)
执行标准:GB/T 2440-2017 农业用尿素
核心指标:总氮≥46.0%,缩二脲≤1.5%
规格形态:中小颗粒,颗粒均匀、无粉尘、无结块、溶解迅速
提供资料:生产许可证、年度型式检验报告、同批次出厂合格证
3.供货单价及资金:以本次遴选供货主体最终成交单价、成交金额为准,合同期内固定不变,采购资金 元,不随市场波动调整。
4.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项目区
5.交货时限:采购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全部送货到位,运输、装卸、搬运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验收方式与质量责任
1.到货验收:货物到场后,甲方对化肥外包装、包装标识、数量、外观完好度等进行外观验收。在外观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拒收乙方货物,乙方须重新提供外观合格货物;外观验收合格后,甲方、乙方及甲方化肥用户共同在现场随机取样,三方见证,三方共同封样签字。样品一式两份,一份用于初检,一份封存留样备用。
2. 检测机构:委托供需双方共同认可、具备CMA资质、检测资质覆盖本品类执行标准的正规第三方检测机构。优先选择本地法定质检机构,以保证高效可溯源。
3. 复检机制:任意一方对初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双方共同启封留样,委托省级及以上权威肥料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验收依据。
4. 不合格处置:所有品类养分、水溶性能、杂质、重金属等指标任意一项不达标,直接判定整批货物不合格,采购方无条件全额拒收,所有运费、检测费、装卸损失由供货方承担,并纳入不良履约记录。
5.后期质量责任:甲方在2026年按照作物生长期进行施肥。化肥使用后,在作物全生育期内,如出现疑似乙方化肥质量问题,导致作物玉米出现生理性病害、生长停滞、大面积减产、死苗绝收等情况,应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技术机构进行田间鉴定。鉴定结果确属因乙方所供化肥质量原因导致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损失赔偿约定:因化肥质量问题造成的玉米生理性病害、生长停滞、大面积减产、死苗绝收、农户赔偿、技术鉴定费、诉讼费等经依法认定的合理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供货质量出现问题,甲方依法追缴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货款。
7.乙方为本合同化肥质量唯一责任主体,实行化肥质量终身负责。
第三条货款结算
乙方化肥全部交付、经过质量检测合格,乙方提供合法有效完税发票及全部随货合格资料后,甲方以转账方式分期或者一次性支付货款。
第四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及时下达供货要求,按时组织化肥初步验收,在2026年按作物生长周期施肥作业,甲方负责指导用户科学使用化肥技术。
2.乙方责任:保证化肥来源正规、质量达标、证件齐全;按时保质供货;全程承担化肥质量问题引发的一切赔偿及善后处理工作。乙方所供化肥在2026年当季使用。甲方如在乙方化肥保质期限以外时间使用,出现任何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供货、供货数量不足、质量不达标、化肥错发的,按批次总金额支付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化肥经初步验收、检测或田间鉴定存在质量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无条件退货、拒收、拒付货款,追回已支付货款,乙方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项,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损失赔偿支付,逾期按每日万分之六计付资金占用利息。
3.乙方提供虚假资质、虚假检测报告、虚假化肥资料的,立即解除合同,列入失信名单,依法依规追责。
第六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化肥供货完毕、田间质量责任期为所有履约义务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即使合同因任何原因提前解除或终止,乙方对已交付化肥的质量责任不因此免除。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本《遴选通知》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组成部分,与合同条款互为补充、同等有效。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和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如果产生争议,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九、有关工作要求
1.所有参选企业须严格遵守报价规则,超出市场价、低于成本80%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不予评审。
2.参选企业自行承担材料制作、报送、交通等一切费用,本次遴选不收取保证金、报名费、评审费。
3.成交企业必须完全服从本通知及合同所有条款,不得额外附加条件、不得拒绝质量赔偿约定,否则取消成交资格。
十、时间及联系方式
1.申报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
2.材料报送地点: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农牧局309办公室
3.材料报送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4.联系人:好斯白乙拉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科左中旗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化肥采购需求一览表.xls
附件2:企业化肥供货报价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