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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福建省永阳振兴乡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永泰县城峰镇高峰村休闲旅游服务配套基础设施(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钦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永泰县城峰镇高峰村休闲旅游服务配套基础设施
2.项目编号:FJQHGL-2025017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 |
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1 |
永泰县城峰镇高峰村休闲旅游服务配套基础设施 |
1(项)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1525008 |
0 |
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报价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的查询结果”)。②报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采购代理机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采购代理机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采购代理机构无法查询报价人信用记录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报价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报价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④查询结果存在报价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包:1
明细 |
描述 |
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详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资质证书 |
①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本采购包为工程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磋商文件购买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磋商文件购买地址:福建钦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四北路283 号天骅大厦1838 单元)。
7、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纸质版或电子版),售后不退。
8、投标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下午14: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钦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四北路283 号天骅大厦1838 单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9、磋商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下午14: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福建钦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四北路283 号天骅大厦1838 单元)。
10、询问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补充),福建钦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以下媒介发布通知,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
1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1)现场购买:供应商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2)邮件购买:需下载《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并填写完整的信息,同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购买标书转账底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1039339213@qq.com,并致电*开通会员可解锁*确认。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1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名称 |
福建钦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北路283 号天骅大厦1838 单元 |
邮编 |
35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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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户信息 |
开户名:福建钦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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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华林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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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516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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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信息 |
姓名 |
郑海滔、曾董隆 |
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
电子信箱 |
1039339213@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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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福建省永阳振兴乡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夏先生、*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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