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官昌水库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水质安全保障工程(二期)项目监理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6-01-20
发布于
福建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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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宁德市蕉城区七都镇人民政府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宁德市官昌水库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水质安全保障工程(二期)项目监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天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 宁德市官昌水库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水质安全保障工程(二期)项目监理

2.采购人宁德市蕉城区七都镇人民政府

3.项目编号:TZZC(宁)2026-002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宁德市官昌水库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水质安全保障工程(二期)项目监理

1.00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序号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宁德市官昌水库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水质安全保障工程(二期)项目监理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总价

(2)报价明细要求:

宁德市官昌水库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水质安全保障工程(二期)项目监理

序号

报价明细内容

报价要求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元)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宁德市官昌水库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水质安全保障工程(二期)项目监理

宁德市官昌水库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水质安全保障工程(二期)项目监理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总价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特定条件1

要求供应商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1)具备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具备有效的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特定条件2

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且为本企业在岗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首次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首次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份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2获取地点及方式:

获取地点:天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区仕林东湖9号楼701室)

获取方式:线下购买或电子邮件购买(直接至我司现场报名的,须携带按照本公司《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格式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文件进行报名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按照本公司《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格式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PDF文件发送至本公司邮箱:846287071@qq.com进行报名登记)。

8.采购文件售价:10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点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天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区仕林东湖9号楼701室)

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点0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天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区仕林东湖9号楼701室)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发布媒介: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

12、采购人:宁德市蕉城区七都镇人民政府

地址:蕉城区七都镇七都街15号

邮编: 352107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3、代理机构:天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区仕林东湖9号楼701室

邮编:352100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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