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06月09日-06月13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告(剑河县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
发布时间:
2025-06-13
发布于
贵州黔东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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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开通会员可解锁*-6月13日我局对剑河县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6月2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凯里市凯开大道北侧畅达国际广场“市民之家”三楼 邮    编:5560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发文时间
1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剑河县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黔东南环表〔2025〕67号 2025.6.13
2 异溪河岑巩县天马镇苗落村九龙井至绿毛坪河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黔东南环表〔2025〕68号 2025.6.13
3 岑巩县贵州彬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亿支打火机电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黔东南环表〔2025〕69号 2025.6.13

黔东南环表〔2025〕67号: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剑河县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黔东南环表〔2025〕68号:异溪河岑巩县天马镇苗落村九龙井至绿毛坪河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黔东南环表〔2025〕69号:岑巩县贵州彬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6 亿支打火机电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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