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地点
重庆长安工业(集团)公司(重庆市两江新区甲方指定地点)
2.项目范围
辊口机1台
3.设备基本需求
辊口机组成:由上料机构、辊口机、出料托盘、磁性排屑机等组成
工艺路线:上料→辊口→去毛剌→出料(上料)
设备选型:非标
工艺方案:
辊口机与630T三引设备连线。
产品从630T冲床进行三引后,自动传输到辊口机上料机构上料槽中,送料机构自动将上料槽中产品送入辊口位置定位,进行辊口切断、去毛剌,加工完成后退出产品至出料托盘,生产工人将产品装入塑料箱中,以此往复。生产过程中,应确保辊口后产品与废料完全分开。配置磁性排屑机,保证废料出口距地面1200mm以上。
辊口机采用双工位生产:1工位辊口,2工位去毛剌。
上下料及生产过程,均不允许夹伤或碰伤产品。
设备严禁通过GPS定位、陀螺仪、电子水平仪、密码锁、无线通信控制等任何方式影响买方正常使用和移机,若存在以上情况,卖方需向买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4.设备技术指标
加工直径:φ30mm~φ55mm
生产节拍:≥15件/分钟
5. 商务要求
(1)参与方须为设备制造商或非标自动化系统集成商,具备法人资格,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近3年内有2台以上类似设备或非标自动化系统集成生产销售业绩。
(2)本项目不接受“三无”供应商参与(“三无”供应商是指:无实缴注册资本、无参保人员、无生产经营场所的供应商)。参与方须提供不属于“三无”供应商的证明材料:
1)提供有实缴注册资本的证明材料(若参与方属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如:“天眼查”或“企查查”APP显示实缴资本的页面截图;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等;或其他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可以证明参与方有实缴注册资本的证明材料。
2)提供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如:“天眼查”或“企查查”APP显示参保人数的页面截图;或参与方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汇总表(至少提交投标文件的上月一个月)。
3)提供有生产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如: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或生产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上述材料需加盖参与方单位公章。
6 时间要求
截止初步交流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7.潜在厂家要求
按“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设备类前期寻源交流方案(试行)”标准设置;正式交流前,潜在厂家需提供技术方案和潜在厂家信息支撑材料。
8.联系方式
技术负责人:杨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经理:张经理 电话:67418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