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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地点
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两江新区甲方指定地点)
2.项目范围
喷丸设备1套
3.设备基本需求
对现有喷丸设备原址改造,改造后表面清理等级达到Sa2.5级。
1. 设备技术指标
4.1工作方式:设置2支手动喷枪,人工手动连续喷砂。喷砂加工在封闭的喷砂房内进行,工人必须穿戴防护衣帽,喷枪可以自由控制。
4.2喷砂机主机1套,直压喷砂罐。
4.3喷砂效率:每支喷枪15-30㎡/h(根据操作工的熟练程度)。
4.4喷砂设备内外有完善的除尘装置, 无粉尘污染。
4.5设备噪音等级≤85dB(A)。
4.6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重庆市地方标准)(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20mg/m3)。
5. 商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 投标人须具备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必须是所投标设备的制造商。
3.3 设备制造商应具有喷丸处理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企业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相关认证;近3年应有不低于3套(单套设备超60万元)的成功销售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 时间要求
截止交流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7.潜在厂家要求
潜在厂家需提供技术方案和潜在厂家信息支撑材料。
8.联系方式
技术负责人:滕云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经理: 杨均勇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