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河潞城区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第四标段(剩余工程)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6-01-07
发布于
山西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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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河潞城区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第四标段(剩余工程)施工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时间:2026 年01月07 日-2026 年01 月10 日

南大河潞城区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第四标段(剩余工程)施工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该招标项目的中标

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南大河潞城区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第四标段(剩余工程)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元)

质量

工期

1

河南乐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10

合格

6个月

2

山西国旺兴达建筑有限责任公

2139616.01

合格

6个月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经理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经理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河南乐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李富青

二级注册建造师

豫241141449722

2

山西国旺兴达建筑有限责任公

刘丹丹

二级注册建造师

晋2*开通会员可解锁*3480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1

河南乐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完全响应

2

山西国旺兴达建筑有限责任公

完全响应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

(1)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https://ggzy.changzhi.gov.cn/)线上提出;

(2)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方式:

受 理 人:长治市潞城区水利局(南大河潞城区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部)

址:长治市潞城区

联 系 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lcsb66666@163.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治市水利局

联 系 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czswjk@163.com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治市潞城区水利局(南大河潞城区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部)

地 址:长治市潞城区

联系人:孟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金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潞州区紫金东街293号帝景苑7单元 10层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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