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澄迈县农贸市场、商超禁塑工作服务项目合作伙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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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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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澄迈县农贸市场、商超禁塑工作服务项目合作伙伴的公告

根据禁塑工作需要,我局拟公开遴选第三方服务机构承担澄迈县农贸市场、商超禁塑巡查及成效自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澄迈县农贸市场、商超禁塑工作服务项目。

(二)服务控制价

本项目服务控制价为人民币17万元,控制价为最高限价,超出控制价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主要内容

根据《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工作实施情况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按季度对我县农贸市场、商超等商务领域重点场所禁塑工作实施效果进行实地调研,分析禁塑工作的进展与成效,梳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形成评估报告;按需开展实地巡查暗访,收集各环节存在的违反禁塑规定的线索,形成暗访巡查报告;协助做好禁塑政策解读及咨询工作,协助迎接上级相关调研、检查、考核等相关工作。     

(四)完成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各类法人单位。

2.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与承担本项目相适应的技术力量,在塑料污染防治领域有工作基础,熟悉“禁塑”工作。

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书封面。包括项目名称,申请单位名称及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2.项目申请书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页码。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本项目选定一家第三方服务机构承担,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4.工作方案包括项目内容、工作思路、工作方法、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研究成果目标及形式等。工作方案应加盖公章。

5.业绩证明。相关委托书或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6.项目报价函盖章。

申报单位所提供资料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三)公告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送达的或未密封文件的恕不接受)。

2.报名地点:澄迈县金江镇文化北路79号2楼   

3.联系电话:67626330 联系人:邱其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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