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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新区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勘察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宁波高新区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已由宁波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2506-33*开通会员可解锁*-11025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财政性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高新区城市配套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高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项目概况:项目备案总投资约为153493万元,工程费用约50000万元,建设规模:新建园区产业载体为GX06-01-18 地块内(除自来水公司外),总用地面积5.3万平方米(约79亩),总建筑面积约16.0600万平方米,包括地上建筑面积约13.1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9万平方米。(GX06-01-18-01地块项目占地约24.45亩,总建筑面积约5.09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09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GX06-01-18-03地块项目占地约54.75亩,总建筑面积约11.6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2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38万平方米)。建设地点:GX06-01-18 地块内(除自来水公司外),东至新梅路,南至梅 景路,西至剑兰路,北至光华路。 2.2招标范围:宁波高新区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工作(具体详见勘察任务书)。 2.3勘察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任务书要求的勘察深度。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宁波高新区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勘察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三)其他: 3.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于 不给于 经济赔偿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招标人:宁波高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创新孵化大楼北楼10层
联系人:房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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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联系人:邹芳敏(项目负责人)、徐新宇、王慧慧、周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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