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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斢河及两侧绿地(永茂东路-永平东路)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双斢河及两侧绿地(永茂东路-永平东路)已由宁波高新区新区经济发展局以甬高新经〔2025〕21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区财政安排,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招标人为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委托代理机构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双斢河及两侧绿地(永茂东路-永平东路)总投资约36316万元,建设规模:新建公园绿化景观、河坎、园路、人行桥、配套用房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占地面积约12.8万平方米。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高新区贵驷片区XCL02地段,东至规划河道,南至永茂东路,西至胜遇数字经济产业园,北至永平东路。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新建公园绿化景观、河坎、园路、人行桥、配套用房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及保修服务(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标段划分:2个标段。 Ⅰ标段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排水、人行桥、河坎、景观、绿化、小品、照明、配套用房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建安工程造价约2400万元; Ⅱ标段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排水、河坎、景观、绿化、小品、照明、智能化、配套用房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建安工程造价约2200万元。 2.3施工总工期: Ⅰ标段:300日历天。 Ⅱ标段:300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本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未编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
双斢河及两侧绿地(永茂东路-永平东路)施工Ⅰ标段
(一)投标人: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7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双斢河及两侧绿地(永茂东路-永平东路)施工Ⅱ标段
(一)投标人: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7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招标人: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
地址: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创新孵化大楼北楼10楼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4楼
联系人:王灿(项目负责人)、戴军杰、华飞龙、王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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