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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慈四路(南横江-七塘公路)市政工程(设计)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兴慈四路(南横江-七塘公路)市政工程已由宁波前湾新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5-33*开通会员可解锁*-135042,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迅发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迅发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正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23862.89万元,本项目建安费约7500万元。建设规模:路线全长约768.59米,标准宽度36米。按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60km/h,路面计算荷载为BZ100,沿线新建地面桥梁2座。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安全及附属设施工程等。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前湾新区,北起南横江,南至七塘公路。 2.2招标范围:中标人中标后完成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配合、验收配合、专项设计方案论证等施工期间的其他相关服务。 设计内容:包括道路、桥梁、各类管线、照明、交安设施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本次招标招标控制价118.572万元。 2.3服务期限:设计总周期6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10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国家规范、主管部门及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是否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否。
兴慈四路(南横江-七塘公路)市政工程(设计)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市政行业(道路、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2拟派主设计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市政或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须同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格式以社保部门出具的为准)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于 不给于 经济赔偿
无
招标人:宁波迅发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前湾新区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正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长春路70号浙江外经贸宁波大厦8楼
联系人:鹿东(项目负责人)、石祥法、董立平、戚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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