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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城大东门文旅综合体(水泥厂工业遗存改造及生态环境修复)项目(一期)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慈城大东门文旅综合体(水泥厂工业遗存改造及生态环境修复)项目已由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603-33*开通会员可解锁*-10191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开控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48787.2万元,其中一期建安工程造价约30000万元,一期建设规模:水泥厂北侧停车场地块建设、现状小东门停车场地块及现状排水渠改造,用地面积约3.7公顷,建筑面积约39500㎡,建设地点:本项目东至慈骆路,西至东门外路,北至原慈城东游客中心南侧,南至塘家湾路。招标控制价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2.2 招标范围:停车场(含地上及地下)、地上建筑及市政管线等相关配套设施的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3 施工总工期:90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死亡,获得“宁波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称号。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慈城大东门文旅综合体(水泥厂工业遗存改造及生态环境修复)项目(一期)施工
(一)投标人: 3.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且均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其中1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1类)。 3.6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保黎北路55号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四楼
联系人:金鑫(项目负责人)、华飞龙、王皓、俞蒙蒙、陈志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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