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一广场城市更新项目-3号门停车场改造项目智能停车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4-30
发布于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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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天一广场城市更新项目-3号门停车场改造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停车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5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4298万元,建设规模:新增15层立体停车楼,新增336个停车位,设置8个入口+8个出口,配备4套新型高速垂直升降机,4套横移车辆、4套高效智能搬运器等停车设备、配有车库控制、安全、监控、车牌识别及管理系统,建设地点:日新街与药行街交叉路口西北区域(天一广场3号门停车场)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的供货、设备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保修服务等相关服务。招标控制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含税)。

2.3交货期:接招标人通知后18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且通过特种设备验收合格。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项目现场。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验收合格标准且通过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验收合格。

2.6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停车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若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机械式停车设备】。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为:机械式停车设备】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机械式停车设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5监督部门名称

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碶闸街169号、宁波市海曙区新典路21号

联 系 人:刘工、郑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四楼

联 系 人:王灿(项目负责人)、王俐、戴军杰、王皓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252469181@qq.com

监督部门: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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