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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天一广场城市更新项目-3号门停车场改造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停车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5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4298万元,建设规模:新增15层立体停车楼,新增336个停车位,设置8个入口+8个出口,配备4套新型高速垂直升降机,4套横移车辆、4套高效智能搬运器等停车设备、配有车库控制、安全、监控、车牌识别及管理系统,建设地点:日新街与药行街交叉路口西北区域(天一广场3号门停车场)。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的供货、设备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保修服务等相关服务。招标控制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含税)。
2.3交货期:接招标人通知后18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且通过特种设备验收合格。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项目现场。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验收合格标准且通过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验收合格。
2.6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停车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若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机械式停车设备】。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为:机械式停车设备】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机械式停车设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5、监督部门名称
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碶闸街169号、宁波市海曙区新典路21号
联 系 人:刘工、郑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四楼
联 系 人:王灿(项目负责人)、王俐、戴军杰、王皓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252469181@qq.com
监督部门: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