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113路城区及201路城乡公交车车身广告位出租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4-30
发布于
浙江宁波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交易公告

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宁波象新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经宁波象山交通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在象山县产权交易平台(访客浏览网址:https://ggzyjy.xiangshan.gov.cn:7070/jmr/index;注册和登录网址:https://ggzyjy.xiangshan.gov.cn:7070/web/login;使用IE浏览器的,须8.0及以上版本;使用360浏览器的,须切换成“兼容模式”。以下简称“交易平台”),通过网络竞价方式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招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序号

标的名称

标的

所在地

基本情况

租赁

期限

首年租金起始价

交易

保证金

1

象山113路城区公交车车身广告位租赁权

丹东、丹西、石浦城区

本次出租的标的为50辆113路公交车车身广告位租赁权,公交车车身尺寸均为大型公交车,车长8-9米,出租广告面积均为全车身面积。

3年

30万元

6万元

2

象山201路城乡公交车车身广告位租赁权

城乡主干道

本次出租的标的为50辆201路公交车车身广告位租赁权,公交车车身尺寸均为大型公交车,车长8-9米,出租广告面积均为全车身面积。

3年

30万元

6万元

*以上标的不设保留价

二、注意事项

1、本次出租标的为50辆象山113路城区路线类公交车及50辆象山201路城乡路线类公交车的车身广告位租赁权,公交车车身尺寸均为大型公交车,车长8-9米,出租广告面积均为全车身面积。

2、象山113路为城区路线,路线起始象山公交总站,途径金港花园、蓬莱小区、步行街、浙江省象山中学、丹城第四小学,到客运东站,沿靖南大街东西贯穿丹城老核心区,线路深度覆盖丹城中心商圈、居住组团及文教集群,日均服务通勤、购物、就学等多场景客流,路线总公里数为7公里,日发车班次为16班,目前正在运营中。

3、象山201 路为城乡路线,路线起始象山公交总站,途径丹城、象山三中、沙岗、象山工业园区、松岙、旦门、昌国,到石浦镇东站,为城乡骨干公交线路,以通勤、教育、商贸为核心功能,兼顾旅游接驳,路线总公里数为28.6公里,日发车班次为8班,目前正在运营中。

4、公交车车身广告位仅用于发布广告,不作其他用途。在约定期限内出租给承租人,期间广告发布经营收入所得归承租人所有。

5、利用公交车辆车身媒体发布的广告内容应当遵守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及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不得违反广告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承租人在广告内容制作发布前,需向出租人审核备案,经审核同意后,承租人自行负责办理广告发布等审批手续。

6、承租期内,承租人拥有广告位使用权,规范使用,不得野蛮操作,有义务维护公交车车身不被损坏,维护车身清洁卫生,不得对公交车车身广告位进行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害出租人所有权和妨碍公共经营的行为。

7、承租人须向出租人作出书面承诺,租赁公交车车身仅作为广告发布使用,内容健康,不违反社会公德,符合国家管理规定,发布广告保证不影响出租人的公交车生产经营活动;如因发生违规行为被行业管理部门查处的,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责任,如情节严重的或被媒体曝光的,出租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由此侵害出租人利益的,出租人拥有追偿权;如情节严重的或被媒体曝光的,出租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同时承租人必须向出租人支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8、承租人负责向有关城管、运管、交警、市场监督等单位申办准许车体广告发布手续,出租人有提供方便及协助义务。承租人因手续不齐备,影响出租人车辆正常运营的,应赔偿出租人损失。

9、承租人必须完成政府指令性公益广告发布任务,接受政府职能管理部门对广告发布的监督管理,出租人有需求在公交车车身广告位上发布广告的,承租人应无条件给予满足,租赁费据实结算。

10、租赁期内,涉及广告发布事宜的各种税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11、租赁期内,承租人可根据发布广告的内容来自行决定公交车车身的颜色,但不能影响出租人企业形象,否则出租人有权拒绝,车位广告制作应使用喷绘方法,整车容貌应美观、大方、整洁,整车玻璃及车身不得张贴单张广告,广告画面不得遮拦车窗、车门玻璃;不得遮挡服务标识和车灯;车体前部两侧的出租人单位名称、监督电话及车尾放大牌照必须按行业管理部门要求保留,并由承租人无条件制作包括车内文明乘车用语、线路走向等标记制作。

12、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恢复公交车车体原样,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13、租赁期内,出租人承诺车辆清洁,车容完整。

14、租赁期内,出租人如发生车辆碰撞事故,广告恢复由承租人负责修补;车辆报废或维修时间超过一个月,出租人应退还该车当月租金。车辆更新后,该车车体广告合同可续订至原合同期满,出租人不承担车喷绘等广告发布一切费用。车身广告如有破损,不完整,承租人接到出租人通知后,应及时修补,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如影响出租人生产的,承租人需作相应的经济赔偿。

15、出租公交车车身广告位涉及的税金按规定缴纳。

16、车辆增减、报废、线路调整

(1)本项目的车辆产权属出租人所有。出租人根据国家规定对车辆进行报废更新、线路调整的,提前7天通知承租人,便于承租人安排业务。因车辆更新、线路调整,按线路总车辆数不变情况下补足,需承租人重新制作广告,出租人不给予补偿。

(2)因出租人营运需要,增减车辆及调配线路的,增减车辆的租赁价格按成交价除车辆总数的月平均价,确定单车广告租赁价。

17、广告安装不得影响车辆的正常营运,不得影响驾驶员操作,因张贴广告而引起车体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具体要求如下:

(1)车身广告范围为公交车车身外四侧面除车门、窗、挡风玻璃、车轮处等主要部位及车灯、车牌、车标等部位外,其余面积可作为广告位。广告画面不得遮挡车窗、车门玻璃、前后挡风玻璃、车灯;不得遮挡车辆服务标识(文明排队上下车、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下客门提示标识);不得遮挡驾驶位外侧的企业logo及名称、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企业服务热线;不得遮挡上客门上方、驾驶位外侧下方、车尾右下方三处车辆自编号标识;车尾广告设计时,应增加扩大车牌号设计。上述标识若因广告整体效果需覆盖时,可连同广告一起设计,但是不得改变标识所在位置和大小。

(2)车辆制作车尾挡风玻璃广告,必须使用单透广告纸,不得遮挡倒车镜,影响驾驶员视线,不得遮盖线路牌号,不得遮挡倒车雷达显示探头。车辆广告设计时应增设放大车牌号(符合交管部门验车要求),车辆报废时应及时免费去除车身广告,恢复最初的车身颜色(符合交管部门报废要求)。

18、车辆广告的保洁、维护

(1)保洁标准:车辆广告平整,无破痕,清晰度高。

(2)维护标准:广告完好率为100%。画面光滑平整、无褶皱、无脱胶、无破损。广告出现破损、脱落、褪色的,经营者必须在发现问题后3天内修复。有时间性的过期广告,须及时清理。

19、商业广告的内容必须健康、真实、合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发布:

(1)涉及生殖医学、性医学的。

(2)涉及烟草和烟草器具的。

(3)大幅裸露人像、色泽反差强烈的。

(4)与公共汽车客运车厢文化、文明服务相背离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20、广告制作材质必须环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倡使用高科技环保材料。

21、违约责任及罚则

(1)承租人以出让、转让、转租抵押等方式交由任何第三方经营的,视作违约,出租人有权终止协议,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要求承租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未在规定时间内修复的,每发生一起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0元。

(3)经举报核实在车辆上发布着合同中杜绝发布的涉及生殖医学、性医学,烟草、烟草器具、大幅裸露人像、色泽反差强烈、与公共汽车客运车厢文化、文明服务相背离的广告,经核实后,每次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0元。

(4)承租人一年内发生5次整改不到位的,出租人有权取消承租人的广告发布经营权,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若遇县政府和国家对车辆广告的政策调整,使本项目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此产生的损失与出租人无涉,未履行经营权,租赁价按原中标价单车租赁价*车辆数*剩余租赁时间无息退还,不作补偿。

(6)车辆在年检时应必须恢复车体原貌的,承租人应服从遵守并承担恢复费用;不执行的,出租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恢复费用,造成营运损失的,追究相应赔偿责任。

22、其他事项:

(1)承租人需向出租人交付租赁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是3年租赁合同总金额的20%,在订立合同的同时必须先向甲方交付,租赁期满无息一次性退还。

(2)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以后每年经营权价款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出租人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3)经营权期限届满后,承租人应将车辆广告载体完好无损归还给出租人。

(4)签约时间及付款方式:买受人在标的成交后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本标的租期3年,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除首年年租金的50%支付在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外,其余期数的租金按年租金的50%在该期开始前10个工作日内半年一次付给出租人。

(5)标的成交后,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6)本中心对标的物用“公告”、“须知”等任何方式所作的介绍、说明及评价,仅供竞价人参考,不构成本中心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价人在竞价前应向出租人、交易中心咨询、查阅相关资料,到现场亲自察看,还可向出租人提出质询,充分了解标的物之品质、缺陷、现状、界址等,竞价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承诺遵守本竞价转让须知的相关规定,对其竞价行为自行承担责任。

三、标的展示

1、展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工作时间);

2、实地看样:竞买人自行前往标的展示现场看样(联系人:史老师;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竞租人资格要求

1、具有广告制作经营资质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竞买)。

2、竞买人须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前,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到产权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五、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缴纳方式:必须通过银行(包括网银)一次性足额转账;

2、缴纳时间:在网络竞价结束前均可缴纳。为保证及时到账,建议在网络竞价开始前2个工作日内缴纳;

3、退还: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网络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利息)。

六、网络竞价程序

1、注册:在交易平台上实名注册(已经注册过的,无需再注册);

2、登录:可以用“用户名”或“手机号”或“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

3、报名:点击“报名”后交易平台即时审核;

4、缴纳交易保证金:报名通过后弹出《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请按照此单指示缴纳(不同竞买人获取到的“收款账号”不同,务必按本人获取到的收款账号缴纳);

5、报价:在网络竞价时间内登录交易平台在线报价。

详细操作方法请阅读交易平台中交易指南/竞买人操作手册(网址:https://ggzyjy.xiangshan.gov.cn:7070/jmr/help)

七、网络竞价时间

序号

标的名称

竞价开始时间

竞价截止时间

1

象山113路城区公交车车身广告位租赁权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

2

象山201路城乡公交车车身广告位租赁权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30

[注]延时竞价:在截止时间前5分钟起进行限时报价,期间如有新报价,则重新计时,再延时5分钟,直到5分钟内无人报价时竞价结束。

八、成交手续办理

竞价结束后,买受人凭有关证件(自然人凭身份证原件;法人或其他组织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公章)到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1、签订《成交确认书》:自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

2、缴纳成交价款:自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交易保证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3、缴纳交易服务费:自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向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九、遵守《交易须知》规定

竞买人须继续仔细阅读《交易须知》,充分理解其内容,并严格遵守其规定。

[附]交易中心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港路300号象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04室。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金老师、何老师)。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