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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江路规划道路及跨河桥梁建设施工图审查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本比选项目岷江路规划道路及跨河桥梁建设已由成都市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锦发改招【202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锦江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成都恒锦旧城改造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图审查进行公开比选。
1.2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为:四川浩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岷江路规划道路及跨河桥梁建设施工图审查
2.2 建设地点:成都市锦江区。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规划道路长度约570m,红线宽度25m,包含道路、交通、管线、景观、照明、桥梁等工程,其中桥梁长约100米。
2.4 比选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审查及后续服务等工作,需按比选人要求提供所有的成果文件(含电子文件)。
2.5 服务期限:从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审查人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止。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四川省、成都市、工程项目所在地有关规范和标准,满足委托人及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并通过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比选申请人须在四川省2024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名录中,且认定范围为应包含市政行业(道路、排水、桥梁)一类;
3.1.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须为注册在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人员)。
3.1.4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参加比选的情形。
3.1.5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6业绩要求:近3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9.8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审查类业绩。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3.3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比选申请,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5年07月25日至2025年07月29日(法定假日除外)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
(1)方式一:通过线上获取比选文件时,将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单位营业执照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chfgl_zb@163.com),经比选代理机构审核后,将比选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比选申请人指定邮箱。
(2)方式二:通过线下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单位营业执照(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成都市成华区成华大道杉板桥路699号招商城市主场A座26楼2609(四川浩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场报名。
(3)比选申请人在获取比选文件时应保证填写的单位名称、联系方式、邮箱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比选过程中因联系方式或邮箱有误等情况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注:社保缴费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上述人员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最近1个月缴费证明,从比选文件开始发售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1个月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1个月的可少于1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不足1个月的,还应提供聘用合同。
4.2比选人不提供除4.1条以外的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4.3比选人不提供 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 08 月 01 日14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成华区成华大道杉板桥路699号招商城市主场A座26楼2608(四川浩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成都恒锦旧城改造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 29号 8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分机号834)
代理机构:四川浩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成华大道杉板桥路699号招商城市主场A座26楼2609
联 系 人:赖林利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