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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温州勇恒钢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温环海建[2025]039号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见附件 |
2 |
关于温州赛锐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温环海建[2025]040号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见附件 |
3 |
关于浙江邦耐电气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温环海建[2025]041号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见附件 |
4 |
关于温州鸿福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环保型纸杯纸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温环海建[2025]042号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见附件 |
5 |
关于温州市田大电子护套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温环海建[2025]043号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见附件 |
6 |
关于温州市浩博格利特鞋材有限公司年产格利特19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温环海建[2025]044号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见附件 |
公告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温州市海经区综合行政监管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关于温州勇恒钢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无红头.doc
关于温州赛锐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无红头.doc
关于浙江邦耐电气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无红头.doc
关于温州鸿福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环保型纸杯纸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无红头.doc
关于温州市田大电子护套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无红头.doc
关于温州市浩博格利特鞋材有限公司年产格利特19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无红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