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拟对广东省湛江市甘丰农药厂年产3000吨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6-16
发布于
广东湛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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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湛江市甘丰农药厂年产3000吨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初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遂溪县遂城镇新风路30号,邮编:524300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联系电话)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省湛江市甘丰农药厂年产3000吨有机肥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湛江遂溪县

建设单位

广东省湛江市甘丰农药厂

项目概况

项目在广东省湛江市甘丰农药厂内扩建一条年产有机肥3000吨的生产线,不新增用地面积,用地面积3000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19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80平方米,扩建后全厂年产药肥3000吨、缓控农药1000吨、有机肥3000吨。项目主要使用的原辅材料为:畜禽粪便(猪粪、鸡粪)、米糠、发酵菌剂、天然植物除臭剂,生产工艺为:畜禽粪便→发酵→翻堆→陈化→半成品上料→破碎→筛分→混合→计量包装→成品。项目总投资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环评机构

广东四环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做好环境管理和落实对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有效控制施工粉尘和油漆废气对环境的影响;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周边蔗田灌溉;严禁高噪声设备在中午和夜间作业,并落实有关消声、隔声措施;废建筑材料、生活垃圾按要求做好管理。营运期:废气:营运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原料混合发酵、翻堆、陈化工序产生的恶臭气体和粉尘,生产车间上料、破碎、筛分、混合、计量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恶臭气体。发酵车间内正压收集恶臭气体及粉尘,经“布袋除尘器+生物滴滤塔”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生产车间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汇入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生产车间臭气浓度通过喷洒生物除臭剂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有组织排放的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要求,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要求,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废水:营运期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其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地作物标准后用于厂区周边甘蔗田灌溉。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安装减震装置,采取防震、减震、消声或隔声措施,并将高噪声源远离厂界和敏感点,项目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内原有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降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交由有能力单位收集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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