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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玉屏舞阳粮油购销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时间:12:00
| 标的序号 |
品名 |
粒形 |
数量(吨) |
储粮形态(散装/包装) |
产地 |
入库等级 |
生产年度 |
质量抽检情况 |
储存地点及仓号 |
看样联系人及电话 |
|||||||||||
| 出糙率(%) |
整精米率(%) |
黄粒米(%) |
杂质(%) |
水分(%) |
脂肪酸值(KOH/干基)/(mg/100g) |
黄曲霉毒素B1(μg/kg) |
铅mg/kg |
镉mg/kg |
总汞mg/kg |
无机砷mg/kg |
谷外糙米(%) |
||||||||||
| 26X23XJD050802 |
中晚籼稻 |
长颗粒 |
1500 |
散装 |
湖南 |
三级 |
2023 |
78.4 |
60.0 |
0.0 |
0.7 |
12.5 |
24.6 |
1.56 |
未检出 |
0.128 |
0.0056 |
0.16 |
0.6 |
南门坡粮库19号仓 |
饶鹏:*开通会员可解锁* |
注:
特别约定: 1、成交价为卖方仓内价,不含包装,如需要在仓门前交割交货的,粮食板前费用为30元/吨(散粮);卖方承储库收取板前费用的,应开具增值税发票给中标方;称重以卖方的电子汽车衡称量为准。
2、本合同的粮食出库后,中标方不得将其作为储备粮或其他政策性粮食重新销售给收粮单位入库,否则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买方承担。
3、若实际销售数量低于公告及清单载明数量,买卖双方应按照公告内容及实际销售数量据实办理结算,并将低于公告及清单载明数量部分在验收确认单内填为损耗,损耗部分货款通过线上退还中标方;若实际销售数量超出公告及清单载明数量,买卖双方应按公告及清单载明数量填写验收确认单,中标方将超出公告及清单载明数量部分的货款通过线下方式支付给卖方。
4.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到实际储存库点看样,确保所竞买的粮食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不要求看样直接参与竞价的竞得方,视同对粮食质量无异议,履约中无正当理由不得以粮食质量为由拒不履约,否则直接判定为违约。
5. 付款期:买方必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内将货款分批次或一次性汇入交易中心专用农发行账户,并及时在系统内申请开具《出库通知单》。
6. 出库期:中标方必须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将竞拍的粮食全部运出卖方承储库点,不支持出库延期。
7. 若中标方未按时足额付款或出库,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中标方缴纳的全部保证金。超过合同规定出库期的,视为中标方违约,卖方可以自行处置超过出库期的未出库粮食。
8. 中标方应当严格执行《粮食运输技术指南(试行)》等国家粮油运输技术规范,不得使用被污染的运输载具(火车皮、车辆、包装物、油罐、铺垫物等)装运粮油,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运输。
9. 发票相关事宜请有意向参与竞拍者在交易前与卖方联系。
10.联系人:饶鹏,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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