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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安顺市平坝区粮油收储经营有限公司 交易时间:10:00
| 标的序号 |
品名 |
粒形 |
数量(吨) |
储粮形态(散装/包装) |
产地 |
入库等级 |
生产年度 |
质量抽检情况 |
储存地点及仓号 |
|||||||||||||
| 出糙率(%) |
整精米率(%) |
脂肪酸值(KOH/干基)/(mg/100g) |
黄粒米(%) |
杂质(%) |
水分(%) |
黄曲霉毒素B1(μg/kg) |
铅mg/kg |
镉mg/kg |
总汞mg/kg |
无机砷mg/kg |
谷外糙米(%) |
|||||||||||
| 26X23XJD050801 |
中晚籼稻 |
长颗粒 |
1649.333 |
827.220 |
散装 |
安徽 |
三等 |
2023 |
80.2 |
60.1 |
21.4 |
0.0 |
0.6 |
12.5 |
未检出 |
未检出 |
0.0694 |
0.0040 |
0.16 |
1.6 |
镇宁粮油购销公司城关库0P7号仓 |
|
| 中晚籼稻 |
长颗粒 |
822.113 |
散装 |
安徽 |
三等 |
2023 |
80.9 |
60.2 |
23.7 |
0.0 |
0.4 |
12.4 |
未检出 |
未检出 |
0.0996 |
0.0046 |
0.14 |
1.0 |
镇宁粮油购销公司城关库0P8号仓 |
|||
注:
1. 成交价为卖方仓内价,不含包装,如需要在仓门前交割交货的,粮食板前费用为30元/吨(散粮),承储库收取板前费用的,应按买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本合同的粮食出库后,买方不得将其作为储备粮或其他政策性粮食重新销售给收粮单位入库,否则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买方承担。买方应向卖方就前述事项出具承诺书(详见交易清单附件)。
3.粮食质量以仓内实际储粮质量为准,若出现溢余买方按合同成交价收购,相应货款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4.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到实际储存库点看样,确保所竞买的粮食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不要求看样直接参与竞价的竞得方,视同对粮食质量无异议,履约中无正当理由不得以粮食质量为由拒不履约,否则直接判定为违约。发票、出库能力等相关事宜请有意向参与竞拍者在交易前与卖方联系。
5.付款期:买方必须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将竞拍的粮食货款全部支付完毕,并及时在系统内申请开具《出库通知单》。
6.出库期:买方必须于合同生效之日起45天内将竞拍的粮食全部运出卖方承储库点。
7.若买方未按时足额付款或出库,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买方缴纳的全部保证金。超过合同规定出库期的,视为买方违约,卖方可以自行处置超过出库期的未出库粮食。
8.中标方应当严格执行《粮食运输技术指南(试行)》等国家粮油运输技术规范,不得使用被污染的运输载具(火车皮、车辆、包装物、油罐、铺垫物等)装运粮油,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运输。
9.看样联系人及电话:邢行*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承诺书.doc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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