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信阳港淮滨港区中心作业区扩容提质工程使用港口非...
发布时间:
2026-01-26
发布于
河南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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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信阳港淮滨港区中心作业区扩容提质工程使用港口非深水岸线的批复

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08:45 文章来源:

豫交规划许〔2026〕1号

河南淮固航道有限公司:

  你公司《建设项目使用港口岸线许可申请表》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信阳港总体规划(2035年)》《河南省港口岸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为适应信阳港发展建设需求,根据《信阳港总体规划(2035年)》,同意信阳港淮滨港区中心作业区扩容提质工程使用相应的港口非深水岸线。

  二、拟建工程位于信阳市淮滨县东侧约5公里,淮河航道左岸,沿现有12个泊位岸线向东顺延布置,新建5个2000吨级泊位,设计通过能力41万TEU/年。项目建设符合《信阳港总体规划(2035年)》,同意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512米泊位长度使用所对应的港口非深水岸线。

  三、项目法人为河南淮固航道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岸线性质和用途,不得自行转让岸线使用权。

  四、项目法人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套建设必要的安全监督及环境保护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码头运营与作业要符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五、项目应当在取得岸线批准文件之日起三年内开工建设,逾期未开工建设,本批复将自动失效。如在本批复失效后继续建设该项目需要使用港口岸线,必须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港口非深水岸线使用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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