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采购] 新疆豫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众泰煤焦化40kg(荷重)试验焦炉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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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21
发布于
新疆阿克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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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豫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众泰煤焦化40kg(荷重)试验焦炉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标段报价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

二、采购要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物资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40kg(荷重)试验焦炉

详见技术规格书

1

(2)投标人报价为供货范围内含税到货价,包含产品出厂价格、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其他相关税费等;除采购文件明确约定的外,买受人不承担其他任何价款或费用。

(3)投标人报价时务必准确填写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13%税率执行。投标报价及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送货到使用方现场。无法按期交货的,必须于2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买受人实际交货期及延期原因,并经买受人同意,否则,买受人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

(5)付款方式:出卖人提供使用方开具的验收单及13%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12个月内付清货款(中标单位不得要求每月付款比例),付款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不允许负偏离)

(6)质保期:到货验收后1年。

(7)交货地点: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 。

(8)质量标准:执行行业标准、国家标准。

(9)报名要求:①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须上传营业执照、标书费缴纳凭证;

②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上传自身营业执照、厂家出具的代理授权书、厂家营业执照、标书费缴纳凭证。

(10)报价要求:报价同时必须上传响应文件(格式见附件)否则报价无效投标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报价和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报价时间截止后将无法再修改。

若报价单位未对技术参数做出明确说明,视为满足所有采购人的技术要求。

(11)交货时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强制性标准提供投标货物必备的强制性认证证件(例如:煤安证、防爆证……)

本次采购的商务和技术要求(参数要求、询比价条款及相关附件等信息),投标人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如有任何疑问,可与采购人业务人员进行沟通。如有任何偏离,在报名及报价时必须如实说明;未提出任何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存在实质性偏离的,视为不响应采购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报价截止前至少提前3小时完成报名,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审核通过。本次采购公告公示期满7天后,如生产建设急需,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提前截止报价。详细具体条款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以下若有一项不满足则取消投标人资格,报价无效)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应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的能力。

2、本次公开询比价采购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bid.zyepp.com)上进行,只接受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投标人,未进行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平台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

3、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资质覆盖所应答的主要产品(见采购物料明细),并具备应答项目的能力。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

(3)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4)在河南能源范围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的验证。

(5)在河南能源范围内货物采购应答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采购项目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6)具备国内货物配送能力。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8)开评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之间若出现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投标联系人或联系方式、IP 地址、MAC 地址等以上任一雷同情形,其投标均无效。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询价的。

(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加询价的。

(5)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保证金的缴纳为投标人基本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8)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9)在询价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通报批评或投诉。

(10)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5、凡在与我公司日常业务往来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终止其在3年内参加新疆公司范围内的投标活动和供应业务。

5.1商业贿赂。

5.2所供物资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5.3报价不实、低价位承诺未兑现。

5.4资质材料弄虚作假。

5.5所供物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商业欺诈行为。

5.6配套产品供应严重滞后,影响我方正常生产和建设或借机哄抬价格。

5.7以不正当方式谋求入围投标或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我方投标邀请的。

5.8经查实存在招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

5.9不按合同要求履约或两次不能按时交货,影响供应的。

5.10因售后服务不及时,年度内出现一次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

5.11代理供应商用其他产品冒充所代理厂家产品的。

5.12已停止生产、经营或更改生产、经营范围后,质量管理和技术水平下降,不能保证所供产品质量的。

5.13准入后连续两年未发生业务,且集团公司内部没有其设备在用的。

5.14具有虚假、恶意质疑与投诉,损害集团公司或下属公司形象、声誉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的。

6、其它要求

(1)投标人报价应为含税到货价(即报价含税、含运费、含装卸等一切费用,总价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

(2)投标人必须响应我方付款方式。

(3)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货物质量给予保证。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本次实行网上公开询比价采购,内容以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不再出售纸质报价文件。凡有意参加询比价报价者,请于报价截止时间3小时前按要求登陆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进行报名。标书费200元(人民币),收款账户:

户名:新疆国龙贸易有限公司

帐号:6500 1611 6000 5250 6187 (该账号非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支行

(关于标书费发票的开具及索取应注意事项:请投标人缴费后3日内将开票信息、缴纳凭证以及收件邮箱发送至电子邮箱2557032417@qq.com,我方在标段结束后统一开具电子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请发送可复制粘贴操作的电子版并备注标段编号及名称,谢谢。

2、投标保证金

2.1投标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基本账户支付至中原云商平台生成的子账户。投标保证金由第三方收取,我方最迟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具体缴纳方式详见中原云商平台“操作教程”,网址:

http://bid.zyepp.com/ptsc/005002/20210315/80f44505-3147-48f7-b31b-6b71879b63c6.html

2.2投标保证金交费方式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如需按照招标公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请根据中原云商系统操作流程设定规则进行保证金交费操作,具体操作可以参考招标文件附件:《中原云商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保证金操作手册》(如有)或中原云商(http://bid.zyepp.com/)帮助中心中的操作流程教程。

2.3如果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一次以上(包含本项目采购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请注意以下规则: 2.3.1投标单位只需要支付一次标书费(第二次开始上传第一次交费凭证即可,包括项目发生采购方式变更)。 2.3.2投标保证金每次都要交(项目每一轮结束后,除投标单位有违反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中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条款的行为或存在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外,每一轮结束后,由系统退还投标单位在本轮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另外需要注意,每一轮汇款投标保证金的收款账户是不同的。

如存在以下情况保证金不予退还:

(1)评委会认定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

(2)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的;

(3)捏造事实、证据不足恶意异议、投诉的;

(4)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投标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等出现以上任一雷同情形的。

(5)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注:不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由其代理机构执行。

3、服务费计取

付费人和付费比例:招标代理机构参照原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比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经招标人同意,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非中标人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签订或双方协商一致不再履行合同的,不予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费率

100以下

1.5%

500-1000

0.8%

100-500

1.1%

1000-5000

0.5%

注: 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法计费,按中标总价收取。

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公司名称:新疆国龙贸易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6500 1611 6000 5250 6187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和“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开询比价采购公告。

五、废标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1)投标人少于三家,或符合报价要求的投标人少于三家。

(2)因情况发生变化,该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3)询比价小组推荐意见未获得采购人招标领导小组批准的。

(4)其他不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采购人规定的。

(5)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严重超出计划价且采购人不能接受。

2、不论本次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人不承担报价单位准备报价和递交报价,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3、开标方式:

投标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报价和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内容需要在原提交响应文件基础上加以补充与修改,不允许将补充与修改部分独立出来。询比价小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六、授予合同

1、合同授予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单位。

2、采购人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3、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将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公布中标信息。

4、中标单位依据采购人通知签订合同。

七、其他事项

1、评标方式:经评委会评审通过的有效报价(产品质量满足我方要求,所报价格符合当前市场价格),报价最低的单位为推荐成交单位,若有不少于2家有效投标人的报价相同且最低,则通过EXCL随机函数,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2、附件:响应文件模板、合同模板。

3、有关联系事项:

采购人: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靳经理*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龙贸易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张经理*开通会员可解锁*

投标人如对本次采购有异议,或发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可直接向采购人纪检监察部门*开通会员可解锁*)举报。

3、本项目采购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所有。

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

40kg(荷重)试验焦炉技术协议

一、项目简介及使用地点

需方根据需求,招购供方全新40kg(荷重)试验焦炉(含主控系统)1套。为保证购进设备满足现场使用,特提出相关技术要求。

使用地点: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

二、货物名称及供货范围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40kg(荷重)试验焦炉

TT-YLD1-40KG

1

供方所提供的设备需满足需方现场使用。

三、主要部件(或产品)配置要求

主要特点如下:

1、单炉装煤量:≥40KG(干煤)。

2、整体框架结构:采用龙门式框架结构,使用运行过程中稳定,坚固,不能出现左高右低或者左低右高等情况。

3、煤饼堆比重及调整方式:

(1)煤饼堆比重调节:通过空气锤施压盘整面调节技术实现,要求配套设备的功率满足堆比重调整值控制要求,操作更方便、快捷。

(2)煤料带荷重后,煤饼堆比重(湿基)最高可达≥1.1kg/cm3;煤饼堆比重(湿基)可在0.7-1.05kg/cm3范围可调,实现堆比重软件系统显示。

软件界面功能:要求在软件界面上输入干煤量、水分及堆比重3个指标后,软件可自动计算湿煤量、捣固控制距离高度。即按装入干煤量要求,软件界面上输入水分后,可自动计算装入湿煤量;并按煤饼堆比重(湿基)控制要求,软件界面上输入堆比重后,可自动计算出控制距离高度。

4、试验过程压力控制:

(1)炼焦过程中压力控制,需同时满足以下两种控制方式要求,且两种功能模式可实现切换炼焦,具体功能描述如下:

第1种压力控制功能:采用气动可调模拟加压方式下炼焦。要求采用精密恒压气缸与电控稳压装置,保证实验全过程中可动态模拟工业焦炉内压力负荷变化等情况。不接受单纯采用金属压块恒定重力加压,不可调的加压方式。

在第1种功能模式下:施荷能力0-0.5Kg/cm2连续可调;施荷精度±0.005Kg/cm2;施荷元件采用“压力传感器+数显仪器”;施荷控制可根据用户要求,实验前可进行无荷、定荷及变荷设定,实现计算机控制。

第2种压力控制功能:按堆比重(湿煤)控制要求,煤甄装好炼焦煤后,要求满足在试验过程中炼焦煤不承受压力,只承受热电偶及设备本体上自重的压力,并能确保热电偶能时刻测量中心温度,满足温度曲线升温控制要求。

5、煤甄技术要求:

(1)材质:煤甄本体采用310S(或更优质材料)和GH3044镍基高温合金钢(或更优质材料)构造的结构,需满足结焦过程中长期焦油、煤气的侵蚀。需满足试验期间在长期工作温度约1150℃要求,加热炉衬最高温度满足1400℃要求。

(2)煤甑壁厚度≥10mm。

(3)煤甑装出炉升降要求采用运行平稳,采用“安全丝杠+轨道型”装置,不接受单一采用普通单丝杠直接升降的方式。

(4)煤甑移动装出炉时,要求采用顶部4轮双轨平移车方式,不接受采用旋转180°移动装煤甑方式。

(5)煤甑“法兰式密封”,快捷更换,且需保证炼出的焦炭无泡焦、炉头焦,焦炭全部可用。

(6)加热炉要求采用三段式加热结构设计、三段独立温控、三相平衡供电,保证焦饼上中下温度均匀(上中下三段温差≤8℃)。

6、炉体控温方式:

(1)由控制电脑和西门子PLC来实现对炉墙单独的精密控温,现场具备自动和手动2种控制方式。

(2)计算机可任意给定程序实现自动控制升温过程,达到无人值守。

7、荷重砝码材质:GH3044镍基高温合金钢(或更优质材料),试验期间长期工作温度约1150℃。

8、成焦出甄,同时具备手动翻转机构和自动翻转机构功能,将熄焦后的成焦导出甄外,并配套设置接焦槽装置。

9、煤气净化要求:在炉体燃烧室内充分氧化、热解、燃烧,煤气必须在焚烧炉中停留时间长,有害物质充分燃尽,转化为CO2和H2O,排放时达到无烟、无尘的效果。

四、设计、生产、制造、安装、检验检测所需资质文件

供方能够提供40kg模拟加压式荷重焦炉的设计、生产、制造、安装、检验检测所需资质文件、产品使用维修手册、产品维修卡、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的安装图及合格证书等技术资料。

五、货物使用环境及范围

1、海拔高度:1320m。

2、环境温度:-30℃—+45℃ 。

3、空气中含有煤尘、焦粉。

六、货物适用标准

1、设备设计标准

(1)执行行业相关标准如《炼焦试验用小焦炉技术规范》YB/T 4526-2016等

(2)国家和有关部门下达的现行标准和规范

2、设备制造标准

(1)加工件通用技术条件按GB/T 37400.9-2019 执行

(2)焊接件通用技术要求按 GB/T 37400.3-2019 执行

供方提供的产品除满足以上标准要求外,还需满足产品行业相关 标准要求。

七、技术要求(技术参数)

1、焦炉主体

由底座,框架,高温干馏炉,升降出炉机构,烟气净化系统,捣固系统,控制系统等系列装置组成。

2、炉体

炉膛尺寸:Φ460*700mm;

加热元件:HRE螺旋加热体;

加热方式:三段独立控温;

电热结构:螺旋体镶嵌式含锆纤维加热套;

加热功率:6*3=18 KW;

使用温度:≤1150℃;

控温方式:计算机给定,西门子PLC程序控制。

3、升降出炉机构

功能:盛样煤甑、荷重装置总成

升降方式:丝杠+导柱电动方式;

升降高度:800mm;

驱动方式:丝杠驱动。

4、捣固机

功能:煤饼密度定量捣固;

密度调整范围:0.7-1.05g/cm3;

捣固控制:气动升降,捣固。

捣固机座:煤饼捣固时,保证煤甑摆放平稳。

5、出焦机构

驱动方式:手动/自动双配置

6、煤气净化系统

原理:对烟气进行燃烧,冷凝后降尘

7、主控系统

控制系统:电脑,西门子PLC, 200_Smart;

数据处理:计算机远程控,实时显示控温曲线,输出数据报告;

计算机:主流品牌原装主机,CPU:i5-10400 六核 、8GB内存 、硬盘容量500GB 、独立显卡、23.8英寸屏幕、正版windows7及以上系统

打印机:Hp laser MFP136a

八、质量及验收要求

1、现场质检:

(1)当产品到达现场后,需方、供方双方共同验收,如发现产品的型号规格、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时,供方应无偿进行调换。现场应根据供货清单及装箱单进行验收。

(2)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应由相关各方派代表及时协商解决。

(3)如果在检验、安装、性能测试,交付使用过程中,产品的质量和性能与合同(技术协议)要求不相符时,产品由供方负责调换。

2、最终验收

出具的实验焦炭满足需方要求,最终验收在需方现场进行,产品最终验收项目包括外观质量,产品各部分配置,产品精度、性能参数、稳定性、工作测试等。正常试运行30日视为通过最终验收。

九、安装、调试要求

1、供方负责将产品运送至需方,并承担运输费用。并需派遣有丰富经验的工程师到现场安装和系统调试,以确保项目实施顺利。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材料由供方承担。

2、40kg(荷重)试验焦炉由供方进行安装、调试,正常运转 30天视为运转正常,运转正常后签字验收。若运转过程中产品出现问题,由供方进行现场处理,设备正常运行 3个工作日,供方技术人员方可离开需方现场。

十、服务及质保要求

1、供方按产品售后服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指导需方合理使用产品,为需方提供相应的操作培训和维修服务。

2、质保期为最终验收合格后 12 个月。

3、在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供方免费负责保修或更 换,如出现供方提供的设备、材料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属于供方责任,供方应无偿更换货物,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各项风险和费用。

4、质保期满后,在运行中,如因供方的产品设计及配套完善方 案、工艺和材料的缺陷造成产品的任何缺陷,供方应对缺陷负责保修,由此造成的事故由供方承担事故责任。

5、供方对所售产品提供终身免费技术服务,解答需方提出的有 关技术问题,对需方提出的疑难问题,供方技术人员在 2 小时内给予答复。如果系统发生故障需方无法解决时,远程指导仍不能处理的情况下,供方技术人员应在 72 小时内赶赴现场解决。

6、根据需方需要,供方派技术人员免费为需方职工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结构维护、 设备控制及操作,并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料或教材。

7、如因产品质量问题或交货拖延、选型设计不合理或技术性能 达不到要求,影响需方生产或造成事故,责任损失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拒付设备款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十一、运输及包装要求

1、产品应组装完成后方可发货,供方根据国家标准和需方的实 际运输条件将产品采用适合于铁路、公路或水路远途运输的包装箱进 行包装好,并将安装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书、安装图纸等资料包装好,防止受潮。

2、所有产品配件拆除的组件单独包装,并在拆除一览表内填写拆 除组件名称和件数,以作为现场验收的依据。

3、从供方发货至需方收到时间,产品完好无损。凡因包装不良所造成一切损失由供方自负。

4、装运货物时,考虑便于现场卸货、搬运和安装。

十二、供方须提供技术资料要求

1、使用说明书 2 份,产品合格证 2 份。

2、提供产品装箱单、交货明细各 1 份。

3、提供两年内产品易损清单,并提供单项报价详单。

4、其他应该交付的随机文件,保证齐全。

十三、其他要求

供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送货到需方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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