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 天方药业有限公司氨水25%采购项目CYF2026-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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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09
发布于
河南驻马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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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氨水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CYF2026-083 天方药业有限公司

根据需要,我公司需要实施25%氨水采购项目,现诚邀贵单位前来参加本次项目价格采集活动。我司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通过评审选出成交单位。望贵公司本着诚信为本、互惠互利的原则积极参与。

一、价格采集内容及要求:

1、价格采集内容:25%氨水(散水) 240t

采购周期为6个月,按需求分12批次到货,每批送货约20t,按通知3-5日内到货(危险品车辆运输)。

2、质量要求:见附件内控质量标准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商营业执照,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注册隆道云平台并通过核验。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填写承诺书)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因执行集团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集团系统内或天方药业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黑名单、存在法律纠纷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5)采购人员工投资的公司,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请按照隆道云平台发布项目的报价方案设置,报出25%氨水采购单价(含运费,含税)、供货期、付款方式等。如响应人是经销商,需填报生产商名称。

二、响应人须知:

1、谈判采购是指采购人组建的评审小组对响应采购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规定的规则和时间谈判递交的报价进行评审,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的评审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此报价为一次报价结合本次价格采集情况,采购方可对报价人进行再次议价谈判。本项目不事先确定谈判轮次,评审小组根据谈判情况确定,并在最后一轮谈判前告知供应商。 依据响应文件递交顺序谈判,当供应商未准时参加某轮次谈判时,该供应商的最终方案及报价以该供应商提交的最后一个有效轮次为准。

2、运输方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入厂交通工具为国五或以上及新能源车辆,(危险品车辆运输)保持内外清洁。

3此项目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 伍仟元整5000 元

履约保证金形式: 电汇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 合同履行完毕后 30 天。

递交时间: 成交通知书下发后,合同签订前。

银行转账资料:

帐号名称:天方药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驻马店分行铁东支行(行号:1045 1104 9038)

帐 号:2533 2425 9547

三、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加盖公章的报价表,加盖公章的 承诺书,(见附件1、2)上传至隆道云平台;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商营业执照。

(2)其它。

四、评审办法及成交规则:

1、评审办法:(最低价法)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最低价法是在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供应商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供应商优先次序的评审方法。

a.结算方式为承兑和电汇,供应商所报结算方式不相同时,按当期贴现率进行换算后评审价格。

b.供应商报价相同的,评审小组依据各响应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内容、付款方式等综合条件优者优先成交或评审小组投票决定。

C. 如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不是我公司认证的合格供应商,对新增最低价合法供应商,且价格明显低于原有合格供应商时,由评审小组根据实际生产需求评定是否按GMP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认证,对已通过我公司认证的合格供应商及新增合法供应商为经销商,经销的产品为我公司合格生产商的,选择最低价格进行成交供货,并执行新增供应商变更程序。

d.新增认证供应商,需按照备案资料清单提供资料。(见附件3)

e.如果拟确定的成交供应商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可在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

2、评审价格确定

2.1除评审办法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为供应商在平台填报的含税价格。

2.2特殊情形处理:响应截止时间止,响应人不足2家的,可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经评审小组初步评审后有效响应不足2家的,评审小组认为价格竞争不充分且所有响应人谈判后最终报价超出采购人预期价格的,可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审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异常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3平台填报金额与上传报价表不一致时,以平台填报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报价表合计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计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价累计数为准;

质疑与投诉:如投标人或响应人认为本次价格采集活动过程等存在瑕疵,应在开标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集采中心发出质疑函,集采中心将于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投标人或响应人认为本次价格采集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可在开标之日起7个工作日向我公司纪检室投诉。质疑和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交或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五、合同签约:供应商一旦成交,凭《成交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与天方药业供应部签订合同。

六、违约责任处罚措施:按照合同及需方供应部供货通知,及时足量供货,因供货延误给需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供方负责。

七、价格采集日程安排:

1、报价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

地点: 天方药业有限公司公司210会议室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周俊玲

供货及技术咨询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王云鹏

2、地址:河南驻马店建设大道66号 天方药业有限公司集采中心

邮编:463000 电子邮箱:zhoujunling@meheco.gt.cn

天方药业有限公司 集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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