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205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6-07-15
发布于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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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巧英代表:

您向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设立乡村旅游规划推动特色资源开发的建议》(第205号)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仙溪镇马鸣瑞村塞门潭资源禀赋突出,地处雁荡山余脉,潭水清澈、环境清凉,夏季避暑休闲人气较旺,具有一定的开发基础。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接下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答复:

一、关于“规划实施和用地保障”,依据马鸣瑞村村庄规划,明确拟开发地块用地性质、建设边界等。我局将积极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在土地规划、建设许可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二、关于“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旅游开发项目所需游步道、供水、供电、公共厕所等基础配套设施,可衔接森林防火规划,将其作为森林防火步道及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兼具旅游通行及森林防火功能,以此解决基础配套设施统筹布局的问题。我局将特别加强与雁荡山管委会对接,争取将项目纳入雁荡山功能区相关规划,为项目合法合规建设提供相关政策依据。

三、关于“项目后续发展”,塞门潭景区开发具备一定规模后,可申请评定为A级景区,其周边新建或改建民宿可申请评定为等级民宿。我局可在景区和民宿评定方面给予专业指导和政策倾斜,并在景区配套的标志标识、整体宣推方面给予支持。

感谢您对我市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市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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