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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巧英代表:
您向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设立乡村旅游规划推动特色资源开发的建议》(第205号)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仙溪镇马鸣瑞村塞门潭资源禀赋突出,地处雁荡山余脉,潭水清澈、环境清凉,夏季避暑休闲人气较旺,具有一定的开发基础。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接下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答复:
一、关于“规划实施和用地保障”,依据马鸣瑞村村庄规划,明确拟开发地块用地性质、建设边界等。我局将积极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在土地规划、建设许可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二、关于“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旅游开发项目所需游步道、供水、供电、公共厕所等基础配套设施,可衔接森林防火规划,将其作为森林防火步道及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兼具旅游通行及森林防火功能,以此解决基础配套设施统筹布局的问题。我局将特别加强与雁荡山管委会对接,争取将项目纳入雁荡山功能区相关规划,为项目合法合规建设提供相关政策依据。
三、关于“项目后续发展”,塞门潭景区开发具备一定规模后,可申请评定为A级景区,其周边新建或改建民宿可申请评定为等级民宿。我局可在景区和民宿评定方面给予专业指导和政策倾斜,并在景区配套的标志标识、整体宣推方面给予支持。
感谢您对我市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市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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