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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江宁区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 013053208/2026-5292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体裁分类: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原南京祥宇农药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公示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风险评估报告 | |
| 内容概览: | |||
| 在线链接地址: | |||
| 文件下载: | |||
依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部令第42号)相关规定,现将《原南京祥宇农药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原南京祥宇农药有限公司地块位于南京市江宁区江宁街道新铜社区,地块东至原中化江苏有限公司、南至359乡道、西至原南京宝恒化工有限公司、北至空地,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7069.8m2(约10.6亩)。地块规划为港口设施用地(H23),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
根据前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本次补充调查,地块土壤砷和硝基苯的检出值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指标均未超过相关评价标准限值。地下水砷、苯、1,2-二氯乙烷、甲苯、苯胺、苯并[a]芘及常规指标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以CaCO3计)、浑浊度、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酸盐、氨氮、耗氧量、锰的检出值未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II类水质标准,其余指标均未超过相关评价标准限值。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等相关规定和地块规划用途,本次开展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风险评估结果表明:在第二类用地情景下,本地块土壤关注污染物砷的健康风险不可接受,硝基苯的健康风险可接受。地下水中关注污染物锰、挥发酚、氨氮、砷、苯、1,2-二氯乙烷、甲苯、苯胺和苯并[a]芘的健康风险均可接受。
本次公示期间,公众对本项目有生态环境相关意见的,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委托单位: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调查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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