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中江县乡镇资产拍租公告
江财国资告字(2025)42号
经批准,由四川蜀中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对中江县乡镇资产的五年经营使用权进行公开拍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租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物位于中江县永太镇原双凤乡政府办公楼资产的五年经营使用权。该资产可使用房屋面积约2000平方米,可使用场地面积约1100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18300元。
(2)标的物位于中江县通济镇建民村4社的黔青希望小学校闲置资产的五年经营使用权。该资产可使用房屋面积约720平方米,可使用场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10500元。
(3)标的物位于中江县集凤镇新丰村3社的新丰小学校闲置场地的五年经营使用权,可使用场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5000元。
(4)标的物位于中江县富兴镇阳平村6社的阳平分校(初中)闲置资产的五年经营使用权。该资产可使用房屋面积约2681平方米,可使用场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13000元。
(5)标的物位于中江县回龙镇正街40号的原回龙镇中心校学校闲置6间门面房及2间教室的五年整体经营使用权。该资产可使用房屋面积为200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7000元。
(6)标的物位于中江县万福镇中山村12组的文明分校闲置资产的五年经营使用权。该资产可使用房屋面积为500平方米,可使用场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8500元。
(7)标的物位于中江县富兴镇希望街16号的会棚分校小学闲置资产的五年经营使用权。该资产可使用房屋面积约1930平方米,可使用场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11600元。
(8)标的物位于中江县集凤镇古店村2社的古店中学旧教学楼及幼儿园闲置资产的五年经营使用权。该资产可使用房屋面积约410平方米,可使用场地面积约100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3000元。
(9)标的物位于中江县回龙镇两河村二社境内的原回龙蚕种场围墙内两幢闲置房屋及场地的五年经营使用权。该资产可使用房屋面积约2224平方米及围墙内的场地。年租金参考价约7500元。
(10)标的物位于中江县回龙镇宝严村二社的临津分校小学闲置资产的五年经营使用权。该资产可使用房屋面积约640平方米,可使用场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5000元。
(11)标的物位于中江县永太镇双凤村的双凤初级中学校闲置资产的五年经营使用权。该资产可使用房屋面积约932平方米,可使用场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6000元。
注:本次拍租按标的现状拍租,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标的实际面积不影响拍租结果。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参与竞租,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1.竞租人为个人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竞租人为公司、企业及其他组织的,请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标的实物查勘时间、地址及联系方式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中江县凯江镇玄武南街34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可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止
线上报名:*开通会员可解锁*(微信号)
线下报名:中江县玄武南街34号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拍租时间及地点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时30分
地点: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行政集中办公区2号楼4楼第3开标室。
六、缴纳拍租保证金
1.参与标的物(1)的竞租人应在报名前缴纳竞租保证金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参与标的物(2)、(4)、(6)、(7)、(9)的竞租人应在报名前缴纳竞租保证金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参与标的物(3)、(5)、(8)、(10)、(11)的竞租人应在报名前缴纳竞租保证金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2.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账号:开户名称:四川蜀中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长城华西银行中江支行,账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806)。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拍租采取“有底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未达底价不成交。
(二)本次拍租采取拍租会议现场举牌报价方式报价。
(三)拍租成交的,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额缴清第一年度租金后,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四)标的物为公司管理的国有资产,故收取竞得人租金后,给竞得人出具租金票据。
八、特别说明
1.意向竞租人缴纳足额竞租保证金后才为有效竞租人,并现场领取竞价号牌。竞得人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竞得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无息退还。
2.竞得人应在约定的时限内缴纳租金,并同出租方签定《租赁合同》,方能成为标的的承租人。如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应缴租金,每延迟一天出租方按应收价款的5‰计收竞得人滞纳金,如竞得人逾期三十日仍未付清的,承租人(竞得人)所缴纳的拍租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既可以要求竞得人继续履行协议,也可以对标的物另行拍租,另行拍租的年租金价格低于原拍租年租金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
3.租金采取年缴方式缴纳(先缴费后使用),竞得人签定承租合同前应一次性付清第一年度(起租时间以合同为准)的租金。
4.拍租成交当日,竞得人应按照约定,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向拍卖公司支付佣金。竞得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的,拍租人有权不向委托人转交拍租成交资料。
5.标的查勘现状不为竞得人接收标的现状,竞得人实际接收现状如与查勘现状有差异,以竞得人实际接收现状为准。
6.竞得人负责承担租赁期间标的物范围内的消防及治安责任,购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并自费更换超出保质期限的消防器材。
7.合同期满或合同依约解除,竞得人(承租人)对所承租资产进行的改装修或增扩建的门、窗、木(地)砖墙面、屋顶面、吊顶、各种管线等及其它不可移动的设备设施应无偿归资产所有方所有,竞得人(承租人)不得撤除或破坏。否则,竞得人负责修复或赔偿。竞得人添置的可移动设备设施及变压器、天然气户头归竞得人(承租人)所有。
8.竞得人在租赁期内禁止开展以下工作
①在该资产修建或搭建任何永久砖混建筑物(不含简易彩钢棚或塑钢棚)。
②在该资产内有大规模的装修、装饰等行为。
③在该资产内从事废旧物资收购,利用该资产堆放废旧物资。
④在该资产内堆放建筑残渣或其它垃圾。
⑤在该资产内从事养殖及有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的生产经营项目。
⑥在该资产内从事任何工业类经营生产活动(不含农产品,药材加工)。
9.本次乡镇资产拍租工作由四川蜀中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权委托德阳富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实施。
四川蜀中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