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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等有关规定,我局对*开通会员可解锁*第四批申办“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审查,本批次申办事项2项,经初审符合要求。现将初审意见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至7月17日)。
一、锂电终端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号地块建筑垃圾产生事项
(一)申办单位:遂宁广利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首次申请
(三)基本情况:锂电终端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号地块位于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象山路,建设单位遂宁广利工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许可。该项目建筑垃圾产生种类为工程渣土,产生数量为8万吨,运输至位于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遂宁至重庆高速公路(四川境)扩容工程施工总承包ZCB1-1合同段项目(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6丙14号)土方平衡。运输单位为四川松赫运输有限公司(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6乙10号变A),申请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共计10辆,车牌号为渝DJ0091、渝DS1019、川AZ1272、川J63715、川J66570、川J6329Z、川J6219A、渝DB5389、川J53318、川J6882L。
(四)审查意见:同意遂宁广利工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事项,施工现场应根据《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等国家、行业相关的标准、规范,做好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工作,如实记录建筑垃圾管理台账。新证件由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系统”自动生成。建筑垃圾产生种类及数量、产生周期、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或处置设施发生改变的,遂宁广利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应及时向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变更申请。
(五)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二、遂宁市安居区冷链物流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B段)建筑垃圾产生事项
(一)申办单位:四川北冶建设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首次申请
(三)基本情况:遂宁市安居区冷链物流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B段)位于遂宁市安居区,施工单位四川北冶建设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许可。该项目建筑垃圾产生种类为工程渣土,产生数量为143吨,用于项目内部回填。
(四)审查意见:同意四川北冶建设有限公司申请事项,该项目产生的工程渣土用于项目内部处置,施工现场应根据《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等国家、行业相关的标准、规范,做好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工作,如实记录建筑垃圾管理台账。新证件由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系统”自动生成。建筑垃圾产生种类及数量、产生周期、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或处置设施发生改变的,四川北冶建设有限公司应及时向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变更申请。
(五)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在公示期内向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663号建设大楼15楼1513办公室;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