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等有关规定,我局对*开通会员可解锁*提交资料、申请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审查,本批次申办事项4项,经初审符合要求。现将初审意见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至1月16日)。
一、遂宁市彬哥物流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运输核准事项
(一)申办单位:遂宁市彬哥物流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首次申请
(三)基本情况:遂宁市彬哥物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904MAACLLWT9J,经营场所地址为遂宁市安居区绿逸凤凰3栋1单元7楼1号,停车场地址为遂宁市安居区凤凰大道南段书院沟便民停车场,申请运输车辆1辆,车牌号为川J60571,荷载能力为12.37吨。
(四)审查意见: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要求对遂宁市彬哥物流有限公司申请的运输车辆、经营场所等完成要件审查,认为符合申办要求,同意该公司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许可,建筑垃圾运输范围为遂宁市行政区域内,许可证编号由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系统”自动生成。
(五)许可时限: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建行规〔2024〕14号)中“发放《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运输)》,该许可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等规定,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二、四川迅狼物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运输核准事项
(一)申办单位:四川迅狼物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首次申请
(三)基本情况:四川迅狼物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900MAC96R927A,经营场所地址为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台商工业园月山村棚户区一期15号楼51#门面,停车场地址为遂宁市船山区玫瑰大道顺达路左侧四川聚福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停车场,申请运输车辆1辆,车牌号为川J51232,荷载能力为12.37吨。
(四)审查意见: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要求对四川迅狼物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的运输车辆、经营场所等完成要件审查,认为符合申办要求,同意该公司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许可,建筑垃圾运输范围为遂宁市行政区域内,许可证编号由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系统”自动生成。
(五)许可时限: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建行规〔2024〕14号)中“发放《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运输)》,该许可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等规定,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三、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建筑垃圾产生事项
(一)申办单位:四川广聚天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首次申请
(三)基本情况: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位于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162号,施工单位四川广聚天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许可。该项目建筑垃圾产生种类为装修垃圾,产生数量为100吨,运输至位于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拱桥村的遂宁市巨龙水泥有限公司(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丙9号[续])协同处置。运输单位为四川君梓宇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乙9号),申请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共计6辆,车牌号分别为川J5509R、渝AZ7A01、川JGP000、川J68383、川J60729、川J60672。
(四)审查意见:同意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产生装修垃圾100吨,由四川君梓宇后勤服务有限公司运输至遂宁市巨龙水泥有限公司协同处置,新证件由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系统”自动生成。运输路线应符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求,建筑垃圾产生种类及数量、产生周期、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或处置设施发生改变的,四川广聚天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及时向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变更申请。
(五)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该公司申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四、遂宁高新区大宗物资集散分拨中心项目一期(物流加工区)建筑垃圾产生事项
(一)申办单位:四川松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首次申请
(三)基本情况:遂宁高新区大宗物资集散分拨中心项目一期(物流加工区)位于遂宁市船山区栖凤北路东侧、中环线西一段北侧,施工单位四川松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许可。该项目建筑垃圾产生种类为装修垃圾、工程垃圾,产生数量分别为75吨,运输至位于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拱桥村的遂宁市巨龙水泥有限公司(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丙9号[续])协同处置。运输单位为遂宁市赖氏建筑渣土清运服务有限公司(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乙3号变A),申请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共计5辆,车牌号分别为川J6229H、川B058XR、川J8350L、川J7F807、川J71Q82。
(四)审查意见:同意遂宁高新区大宗物资集散分拨中心项目一期(物流加工区)产生装修垃圾、工程垃圾共计150吨,由遂宁市赖氏建筑渣土清运服务有限公司运输至遂宁市巨龙水泥有限公司协同处置,新证件由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系统”自动生成。运输路线应符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求,建筑垃圾产生种类及数量、产生周期、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或处置设施发生改变的,四川松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及时向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变更申请。
(五)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该公司申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在公示期内向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663号建设大楼15楼1513办公室;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