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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等有关规定,我局对*开通会员可解锁*提交资料、申请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审查,本批次申办事项5项,经初审符合要求。现将初审意见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至4月22日)。
一、遂宁传媒集团办公大楼外立面排危改造项目建筑垃圾产生事项
(一)申办单位:四川泽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首次申请
(三)基本情况:遂宁传媒集团办公大楼外立面排危改造项目位于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686号,施工单位四川泽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许可。该项目建筑垃圾产生种类为装修垃圾,产生数量为25吨,运输至位于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拱桥村的遂宁市巨龙水泥有限公司(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丙9号[续])协同处置。运输单位为遂宁君强建筑渣土清运服务有限公司(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乙4号),申请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共计4辆,车牌号分别为川J2802U、川J2056B、川JGD221、川JGS227。
(四)审查意见:同意四川泽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事项,该项目产生装修垃圾25吨,由遂宁君强建筑渣土清运服务有限公司运输至遂宁市巨龙水泥有限公司协同处置,施工现场应根据《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等国家、行业相关的标准、规范,做好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工作,如实记录建筑垃圾管理台账。新证件由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系统”自动生成。运输路线应符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求,建筑垃圾产生种类及数量、产生周期、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或处置设施发生改变的,四川泽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及时向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变更申请。
(五)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该公司申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二、遂宁市主城区河西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升级改造项目(三期)—遂宁市城南第一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建筑垃圾产生事项
(一)申办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首次申请
(三)基本情况:遂宁市主城区河西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升级改造项目(三期)—遂宁市城南第一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位于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溪路北侧、善水北路东侧,施工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许可。该项目建筑垃圾产生种类为工程渣土,产生数量为15750吨,运输至位于遂宁市船山区福光庙村的遂宁市船山区丰瑞空心页岩机砖厂(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丙8号)协同处置。运输单位为四川海屹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6乙5号),申请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共计5辆,车牌号为川J6280V、渝DN1817、川J69762、渝DJ0080、川J68000。
(四)审查意见:同意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事项,该项目产生工程渣土15750吨,由四川海屹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运输至遂宁市船山区丰瑞空心页岩机砖厂协同处置,施工现场应根据《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等国家、行业相关的标准、规范,做好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工作,如实记录建筑垃圾管理台账。新证件由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系统”自动生成。运输路线应符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求,建筑垃圾产生种类及数量、产生周期、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或处置设施发生改变的,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应及时向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变更申请。
(五)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该公司申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三、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光微电子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建筑垃圾产生事项
(一)申办单位:四川尧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首次申请
(三)基本情况: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光微电子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位于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环线东侧,云龙西路南侧,施工单位四川尧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许可。该项目建筑垃圾产生种类为工程垃圾、装修垃圾,产生数量分别为30吨、20吨,运输至位于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拱桥村的遂宁市巨龙水泥有限公司(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丙9号[续])协同处置。运输单位为遂宁市勇恒华鸿建材有限公司(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6乙6号),申请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共计1辆,车牌号为川J6707M。
(四)审查意见:同意四川尧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事项,该项目产生工程垃圾、装修垃圾共计50吨,由遂宁市勇恒华鸿建材有限公司运输至遂宁市巨龙水泥有限公司协同处置,施工现场应根据《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等国家、行业相关的标准、规范,做好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工作,如实记录建筑垃圾管理台账。新证件由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系统”自动生成。运输路线应符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求,建筑垃圾产生种类及数量、产生周期、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或处置设施发生改变的,四川尧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及时向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变更申请。
(五)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该公司申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四、佳乐润玺项目建筑垃圾产生事项
(一)申办单位:遂宁市鼎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首次申请
(三)基本情况:佳乐润玺项目位于遂宁市河东新区晨光街以北、德水北路以西,施工单位遂宁市鼎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许可。该项目建筑垃圾产生种类为工程垃圾、装修垃圾,产生数量分别为572吨、240吨,运输至位于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拱桥村的遂宁市巨龙水泥有限公司(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丙9号[续])协同处置。运输单位为遂宁君强建筑渣土清运服务有限公司(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乙4号),申请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共计4辆,车牌号分别为川J2802U、川J2056B、川JGD221、川JGS227。
(四)审查意见:同意遂宁市鼎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事项,该项目产生工程垃圾、装修垃圾共计812吨,由遂宁君强建筑渣土清运服务有限公司运输至遂宁市巨龙水泥有限公司协同处置,施工现场应根据《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等国家、行业相关的标准、规范,做好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工作,如实记录建筑垃圾管理台账。新证件由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系统”自动生成。运输路线应符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求,建筑垃圾产生种类及数量、产生周期、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或处置设施发生改变的,遂宁市鼎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及时向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变更申请。
(五)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五、四川聚墨文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运输核准事项
(一)申办单位:四川聚墨文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首次申请
(三)基本情况:四川聚墨文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900MAEA7T9Q95,经营场所地址为遂宁市河东新区香林南路298号遂宁万达广场2栋11层21号,停车场地址为遂宁市船山区永兴镇马田村7社51号附2号,申请运输车辆4辆,车牌号为川J53349、川J54322、渝DB1525、川J52347,核定载质量共计为49.48吨。
(四)审查意见: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要求对四川聚墨文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的运输车辆、经营场所等完成要件审查,认为符合申办要求,同意该公司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许可,建筑垃圾运输范围为遂宁市行政区域内,许可证编号由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系统”自动生成。
(五)许可时限: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建行规〔2024〕14号)中“发放《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运输)》,该许可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等规定,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在公示期内向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663号建设大楼15楼1513办公室;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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