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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等有关规定,我局对*开通会员可解锁*提交资料、申请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审查,本批次申办事项3项,经初审符合要求。现将初审意见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至1月14日)。
一、成达万高铁遂宁站站区配套工程—站前广场(含地下空间)及高架匝道项目(北广场)建筑垃圾产生事项
(一)申办单位:四川中锦汇达建设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首次申请
(三)基本情况:成达万高铁遂宁站站区配套工程—站前广场(含地下空间)及高架匝道项目(北广场)位于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月路,施工单位四川中锦汇达建设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许可。该项目建筑垃圾产生种类为工程渣土,产生数量为35万吨,运输至位于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镇新桥村10社的成达万高铁遂宁站站区配套工程-站前广场(含地下空间)及高架匝道项目(北广场)2#弃土场(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6丙1号)处置。运输单位为遂宁市宏晟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乙2号),申请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共计10辆,车牌号分别为川J63138、川J6610U、川J68920、川J6998L、川J63032、川J60356、川J64656、川J6116G、川J60532、川J63023。
(四)审查意见:同意成达万高铁遂宁站站区配套工程—站前广场(含地下空间)及高架匝道项目(北广场)产生工程渣土35万吨,由遂宁市宏晟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运输至成达万高铁遂宁站站区配套工程-站前广场(含地下空间)及高架匝道项目(北广场)2#弃土场处置,新证件由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系统”自动生成。运输路线应符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求,建筑垃圾产生种类及数量、产生周期、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或处置设施发生改变的,四川中锦汇达建设有限公司应及时向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变更申请。
(五)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该公司申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二、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建材产业园项目(一标段)建筑垃圾产生事项
(一)申办单位:遂宁市华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首次申请
(三)基本情况: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建材产业园项目(一标段)位于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强镇南环线以北、渠河以西,施工单位遂宁市华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许可。该项目建筑垃圾产生种类为装修垃圾,产生数量为10吨,运输至位于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拱桥村的遂宁市巨龙水泥有限公司(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丙9号[续])协同处置。运输单位为遂宁市宏晟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乙2号),申请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共计3辆,车牌号分别为川J61397、川J65612、川J68901。
(四)审查意见:同意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建材产业园项目(一标段)产生装修垃圾10吨,由遂宁市宏晟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运输至遂宁市巨龙水泥有限公司协同处置,新证件由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系统”自动生成。运输路线应符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求,建筑垃圾产生种类及数量、产生周期、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或处置设施发生改变的,遂宁市华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及时向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变更申请。
(五)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该公司申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三、遂宁市赖氏建筑渣土清运服务有限公司申办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许可变更事项
(一)申办单位:遂宁市赖氏建筑渣土清运服务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变更运输工具数量及标识号
(三)基本情况:遂宁市赖氏建筑渣土清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900MA694H8X5U,经营场所地址为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宫南路150号,停车场地址为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宫南路150号,申请运输车辆5辆,车牌号分别为川J6229H、川B058XR、川J8350L、川J7F807、川J71Q82,荷载总能力为24.39吨。
(四)审查意见:遂宁市赖氏建筑渣土清运服务有限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乙3号),本次申请变更运输车辆数量,运输车辆由原来4辆增加至5辆,新增加车辆车牌号为:川J6229H。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要求对遂宁市赖氏建筑渣土清运服务有限公司申请的运输车辆完成要件审查,认为符合申办要求,同意该公司变更申请事项,其余事项保持《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运输)》(川J00字第2025乙3号)载明内容不变,新证件由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系统”自动生成。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在公示期内向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663号建设大楼15楼1513办公室;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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