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9月13日—2025年9月1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9-19
发布于
新疆四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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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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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1360号建设环保大厦204室

邮 编:835213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师市环审〔2025〕42号关于易丰收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烘干厂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师市环审〔2025〕42号 2025/9/19
2 师市环审〔2025〕43号关于豪马塑胶、塑料制品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师市环审〔2025〕43号 2025/9/19
3 师市环审〔2025〕44号关于72团2连玉米烘干及仓储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师市环审〔2025〕44号 202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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