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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妇幼保健院关于 自主定价救护车转运(高层人力转运费)项目的公示
根据《信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综合诊查类和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信医保办(2025)37号]等相关政策规定,为解决我院高层病区及服务区域内中高层住宅(三层及以上且无电梯或电梯无法使用)重症或急救患者救护车转运期间行动不便、重症、术后等特殊患者和的安全转运难题,弥补常规救护车转运与高层人力转运衔接空白,保障院前急救与院内救治的连续性,提升和改善患者就医体验,经我院充分调研、成本核算及内部合规审议,现申请对“救护车转运(高层人力转运费)”项目进行自主定价备案,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 服务对象及流程 (一)服务对象: 仅限我院高层病区或服务区域内高层居民小区(无电梯,三层以上或电梯无法正常使用),需要人力转运的患者,或经急救医师与随车人员联合评估,确需救护车衔接高层人力转运的其他患者。 (二)服务范围与流程: 1.服务范围:院内高层病区及服务区域内高层居民小区(三层及以上,无电梯或电梯无法使用)至救护车的转运;转运过程中需同步提供急救监护、设备衔接等服务。 2.服务流程: 呼叫响应:急救中心接到呼叫后,规定时间内调度救护车与高层转运团队(含急救医师1名、急救护士1名、随车担架员若干名);现场评估:团队到达高层病区或居民家中后,急救医师评估患者病情,确定转运体位、设备使用方案;设备准备:担架员准备专用转运设备(如可折叠急救担架、设备固定支架),急救护士检查呼吸机、监护仪等设备衔接情况; 安全转运:团队协同完成患者从病床(住宅)到救护车的转运,全程由急救医师监测生命体征,急救护士保障设备正常运行;交接确认:患者安全送达救护车后,与救护车医护人员完成病情,设备使用情况的交接,由患者家属或监护人确认服务。 二、 定价依据与定价标准 (一)定价依据 1. 成本核算依据:依据《医院财务制度》《公立医院成本核算操作指南》,项目成本构成如下:人力成本:转运团队人员薪酬(含工资、绩效、社保)、急救培训费用,单次转运人力成本20元;设备成本:急救担架、呼吸机、监护仪等设备折旧(按5年折旧期计算),单次转运设备折旧成本10元;耗材成本:急救药品、吸氧管、消毒用品等耗材费用,单次转运耗材成本5元;救护车协同成本:救护车调度、燃油、设备维护等均摊费用,单次转运均摊成本3元;经核算,单次救护车高层人力转运的单位成本为38元。 2.政策依据:信医保办(2025)37号《信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综合诊查类和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等相关政策规定,“公立医院为满足急危重症患者个性化 急救需求提供的服务项目,可自主制定价格并备案”,救护车高层人力转运费属于“保障急救安全的个性化服务”,符合自主定价政策范围。 3.市场参考依据: 参考周边同等级公立医院,同类服务定价区间如下:同等级公立医院:40元/次(三层起收取,每增加一层加收10元)。 (二)定价标准 我院确定“救护车高层人力转运费”自主定价标准为:40元/次(三层起收取,每增加一层加收10元)(含人员服务、设备使用、药品耗材消耗、救护车协同等) 三 、价格公示与告知方式 (一)院内公示 1.在医院门诊大厅、住院部大厅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价格公示栏,明确公示本项目自主定价的定价标准、服务内容、定价依据等信息,公示栏位置醒目,便于患者查看。 2.医院电子显示屏循环滚动播放本项目价格信息,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获取相关价格动态。 (二)线上公示 1.在医院官方网站“医疗服务价格”栏目中,详细公布本项目的定价标准、服务内容、定价依据、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患者可通过电脑、手机等设备登录医院官网查询。 2.在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发布单人间床位费价格公示信息,同时提供价格查询功能,方便患者随时查询。 (三)患者告知 医护人员在开展相关服务时,应主动向患者或家属介绍本项目的的收费价格,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 四 、保障措施 (一)加强成本管控 建立健全本项目成本核算与管控机制,定期对成本进行监测与分析,及时发现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确保本项目定价的合理性与成本的可控性。同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设施设备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在保障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二)提升服务质量 加强医护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与业务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服务意识与专业技能水平,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建立健全患者满意度调查与反馈机制,定期收集患者对高层人力转运费服务质量、价格等方面的意见与建议,针对患者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断提升患者就医体验。 (三)规范价格行为 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按照备案的定价标准收取高层人力转运费,严禁擅自提高价格或加收其他费用。建立价格自查自纠机制,定期对高层人力转运费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医院门诊大厅、住院部大厅及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价格投诉举报电话6805553,及时受理患者关于高层人力转运费价格的投诉举报,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处理,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我院将严格按照备案的定价标准收取“救护车转运(高层人力转运费)”费用,如后续因成本变化、政策调整等因素需要调整定价标准,将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成本核算与备案申请,未经备案批准,不能擅自调整价格。 2.“救护车转运(高层人力转运费)”项目的使用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患者病情需求等因素合理安排,严禁医护人员利用急救设备谋取私利,确保医疗资源得到合理高效利用。 信阳市妇幼保健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信阳市妇幼保健院市场调节价项目备案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