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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城县全民健身中心小型体育综合体项目 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阜城县全民健身中心小型体育综合体项目 已由阜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阜发改招标核字(2026)10号核准备案,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国有资金占比/ ,财政资金占比100%。
项目建设单位为阜城县教育局,招标人为阜城县教育局,委托代理机构为中纳恒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的阜城县全民健身中心小型体育综合体项目建筑面积5192.26平方米,基底面积2211.75平方米,建筑高度为21.80米,共三层建有2块篮球场、1块网球场、4块匹克球场、体操训练室、器械健身、跆拳道等体育场地,同时建设配套的器材室、更衣室、卫生间、医务室等附属设施。建设地点:河北省衡水市阜城县东安南大街与富民东路东南角,全民健身中心院内东侧。
2.2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9848601.02 元。
2.3 计划工期: 490日历天 。
2.4 质量标准: 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5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个;
3.3.3 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3.4 其他:(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 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6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
3.7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 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经理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9 /。
(三)其他
?3. 1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的信息为准);
□3. 12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 1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冀财采[2021]4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40%(不低于)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不低于60%)。
3. 1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7 月 25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7 月 31 日 23 时 59分,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http://hsggzy.hengshui.gov.cn/)获取招标文件;
4.2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http://hsggzy. hengshui.gov.cn/)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8 月 14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http://hsggzy.hengshui.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其他: / 。
5.2 逾期递交至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http://hsggzy.hengshui.gov.cn/)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向中纳恒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杨秀丽,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阜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fc4622077@126.com/fcxjhj@163.com
9.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 ”。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 ”形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不显示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阜城县教育局,通讯地址:河北省衡水市阜城县阜城镇富强西路;联系人:安宁,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电子邮箱: / 。
10.2 招标代理机构:中纳恒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汇源北路324号附20号2楼(自编号1868);项目负责人: 杨秀丽 , 项目负责人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