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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2026年空气净化过滤器采购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拟对2026年度空气净化过滤器采购项目进行市场调研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为了保证医院空气净化安全,根据院感要求,拟采购2026年度的空气净化过滤器。
二、项目内容
|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数量 |
拟采购数量(个) |
备注 |
| 1 |
初效过滤器 |
详见附件 |
480 |
按需分批供货 |
| 2 |
中效过滤器 |
详见附件 |
680 |
按需分批供货 |
| 3 |
亚高效过滤器 |
详见附件 |
202 |
按需分批供货 |
| 4 |
高效过滤器 |
详见附件 |
260 |
按需单次供货及安装 |
| 合计 |
1622 |
|||
三、服务要求
1.质量标准:我院所需各级过滤器的材质性能等参数必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GB-T14295-2008 空气过滤器》和《GB-T13554-2008 高 效空气过滤器》所供产品必须为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全新、原装、合格产品。产品到场后如发现与要求不符或存在质量缺陷,采购人有权拒收,供应商须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承担相应责任。
2.中标人需每周清洗一次手术室回风口。
3.按照更换周期进行供货,在不影响净化区现场医疗工作秩序的前提下,有序进行过滤器的单次供货及安装。
4.尺寸±5mm误差。
四、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要求
1.报价人按照附件表格进行报价。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报价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如产品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回风口清洗费、税费、旧件处置费、文明施工费、风险费、售后服务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3.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单等资料加盖公章发送扫描件至邮箱hfsywzzx@163.com,文件名备注公司名称。
4.调研旨在了解该审计项目相关价格情况,其调研结果与项目采购结果无任何必然联系。
六、联系方式
1.联系单位: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上海路院区;
2.联系地址: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上海路院区行政楼三楼装备处;
3.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联系人:马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