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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开发区综合整治服务项目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泓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大东门商业步行街7号107、207室
中标(成交)金额:
序号 |
项目 |
单处拆除面积 (单位:平方米) |
一层单价 (单位:元) |
二层单价 (单位:元) |
三层及以上单价 (单位:元) |
1 |
阳光房、砖混(瓦)结构拆除 |
30以下 |
35 |
40 |
45 |
30-100 |
30 |
35 |
40 |
||
100以上 |
28 |
34 |
38 |
||
2 |
水泥地、板房、钢架结构拆除 |
100以下 |
10 |
11 |
12 |
100以上 |
6 |
7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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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砖墙、围墙(无房顶)拆除 |
100米以下 |
18 |
15 |
10 |
100米以上 |
15 |
15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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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拆除补充说明 |
1、同一建(构)筑物不得重复计算拆除面积。若因客观原因,一个自然日内拆除面积不足30平方米的,经甲方同意,可按照30平方米核算给乙方;对于无法使用大型机器实施拆除的现浇板房,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的,至少同时使用5个炮头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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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筑物层高超过3.5米的,按二层面积计算。(包括企业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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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建成(无房顶)按单价50%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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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整治用工 |
1、拆违以外的日常整治用工,按每人230元/天(含交通费、午餐费、保险),用车:蓝牌车辆或小型货运车辆按每辆138元/天,其他中大型车辆及机械设备车辆实报实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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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个自然日内未满4小时按半天计算,4小时以上按一天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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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偷倒垃圾清运 |
由有资质的单位安排五小工程车进行清运,价格按400元/车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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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税金 |
由乙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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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总价不得超过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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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365天(时间到期合同终止,中标金额用完合同亦终止)。
主要采购需求:进一步完善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品质,切实加强辖区市容环境常态化管理,严格对照市级考评标准与工作要求,全面压实管控责任。对辖区内违法建筑实行发现一起、处置一起、清除到位,不留死角、不留隐患。持续加大日常巡查与重点区域管控力度,严厉打击偷倒、乱倒垃圾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快速清理、溯源管控。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开发区团山西路8号
联系方式:朱旭晨 *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石燕路393号22栋302室
联系方式:童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童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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