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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条件 | |
| 潭头镇柯洋村下坑溪步道及安全防护栏建设项目已由福建省省财政厅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福安市潭头镇柯洋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省财政厅,行政监督部门为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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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况 | |
| 2.1 建设地点:潭头镇柯洋村 2.2 控制价(估算价):67.01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61.647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潭头镇柯洋村下坑溪步道及安全防护栏建设项目,建设挡土墙152米,新建汀步39米,卵石贴面 2.4 工期要求:60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其他要求:无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 |
| 3.2 资质要求: | |
| 3.3 其它要求:无 | |
| 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 4.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1时30分02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https://ygpt.xgw.ningde.gov.cn/ | |
| 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 5.1 交易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5时00分 5.2 交易地点: 福安市潭头镇人民政府招标室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
| 6.联系方式 | |
| 项目招标人:福安市潭头镇柯洋村民委员会 地址:潭头镇柯洋村 联系人:林勇铭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福安市潭头镇柯洋村民委员会 (招标人)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