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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条件 | |
| 点头镇观洋村茶产业服务中心主体工程已由福鼎市点头镇观洋村民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福鼎市点头镇观洋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行政监督部门为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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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况 | |
| 2.1 建设地点:福鼎市点头镇观洋村 2.2 控制价(估算价):355.98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323.9423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建筑层数:地上6层。建筑高度23.800m。(建筑室外地坪至其大屋面结构面)占地面积649.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269.24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4269.24平方米,建筑体积约为16000立方米。详细内容见附件预算清单。 2.4 工期要求:180个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其他要求:中标结果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218.5.222.64 :9005/)平台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领取通知书后3日内签订合同,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 |
| 3.2 资质要求:[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 |
| 3.3 其它要求:该项目进入宁德市小额阳光平台进行公开发包,依据《福鼎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摇定结合”定标工作指引(试行)》文件要求,采取“摇定结合”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要素包括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来完工且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业绩,应附上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四库一平台”竣工查询截图)。 | |
| 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 4.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3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https://ygpt.xgw.ningde.gov.cn/ | |
| 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 5.1 交易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5时00分 5.2 交易地点: 福鼎市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
| 6.联系方式 | |
| 项目招标人:福鼎市点头镇观洋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鼎市点头镇扆山西路176号 联系人:汪兰芳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福鼎市点头镇观洋村民委员会 (招标人)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