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太姥山镇东埕村堤都桥修建工程交易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4-12-25
发布于
福建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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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件

太姥山镇东埕村堤都桥修建工程已由福鼎市太姥山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福鼎市太姥山镇东埕村民委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行政监督部门为福鼎市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福鼎市太姥山镇东埕村 2.2 控制价(估算价):80.11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74.5018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福鼎市交通运输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合格标准;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合格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合格标准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 其他要求:(1)中标结果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218.5.222.64:9005/)平台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领取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担保和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或提交履约担保和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且追究其责任。(2)履约担保应以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3)本项目K值7%。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3.2 资质要求:[公路工程·公路工程三级](含)以上
3.3 其它要求:依据《福鼎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摇定结合”定标工作指引试行》文件要求,采取“摇定结合”方式确定中标人。1、定标方法:要素票决定标法;2、定标要素: 选取近5年来完工且已竣工验收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数量最多的投标人为中标人。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类似工程业绩数量并列第一的,则采取现场随机摇球方式确定中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需上传近5年来完工且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公路工程业绩(≥70万元)的交竣工验收证书或“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四库一平台)”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竣工查询截图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否则其业绩不计)。
4.报名时间及方式
4.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0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https://ygpt.xgw.ningde.gov.cn/
5.中标人选取办法
5.1 交易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5时00分 5.2 交易地点: 福鼎市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6.联系方式
    项目招标人:福鼎市太姥山镇东埕村民委会 地址:福鼎市太姥山镇东埕村大墩顶1号 联系人:周克玲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福鼎市太姥山镇东埕村民委会 (招标人)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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