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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高新区隆昌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件第5.3支付酬金修改为: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预付款参照隆昌市国有企业投资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前,支付比例不超监理服务费用总额的97%。其他支付条件合同签订时另行约定。
二、现重新上传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隆昌市隆泰产融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盛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E511*开通会员可解锁*3001001]内江高新区隆昌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监理.NJ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