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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兴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蚌埠兴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 项目名称 |
蚌埠兴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一期) |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双忠庙镇344国道路南 |
| 建设单位 |
蚌埠兴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乾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蚌埠兴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500万建设“蚌埠兴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一期)”,该项目位于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双忠庙镇344国道路南,租赁双忠庙镇大杨村厂房7000平方米,购置塑料挤出机、吹膜机、制袋机等设备,建设生产塑料制品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年产1500吨塑料制品。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吹膜、制袋、挤出等产生的有机废气。 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4812.6-2024)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较严值标准。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混合搅拌机、吹膜机、制袋机、挤出机、风机等设备,通过采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东、南、西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类贮存,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废过滤棉、废润滑油、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含油抹布和废含油手套,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五河县政府网站进行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 相关部门意见 |
五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503-34*开通会员可解锁*-338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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