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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09:44:32
项目编号:MSS_CQ_2025_S_26204
联系人:韩德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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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00-*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00
预算价格:*开通会员可解锁*.00
招标机构:
开户银行: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人工红松林果实地点:位于密山市裴德镇兴利村西山4林班17小班1、2、3号地共计53.8亩林地内,株数共计2494株。林地类别:商品林;林种:用材林,亚林种为一般用材林;地类:有林地,起源于人工林;林分类型:人工红松纯林,龄级为V;树龄:48年;土壤为暗棕壤。 2、承租方在承包期间必须自己经营,不得将人工红松林果实采收权转让或转包他人,否则,发包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收回人工红松林果实采收权,其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期内承包区域内发生的森林自然灾害(风倒风折、病虫害、冰雹、火灾等)造成的损失;采集、运输、打药、施工、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与其它损失及在人工红松林内打药、施肥漂移等造成附近农作物、牲畜受药害,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皆由承租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承租方要为参加采收的人员购买达到足额赔偿的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每年采收前要将相关采收人员的身份证与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的单据或材料复印件上交至发包方处进行备案),要开展与加强采收人员安全教育与作业安全培训。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因承租方经营行为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人身安全及法律等一切后果与责任自负。 4、本项目仅为人工红松林果实采收权出租,与其它生产经营及林木和林下资源(包括药材种植、林蛙养殖等)生产经营活动无关。承租方要严格按果实成熟期组织采收,杜绝发生掠青、折断树枝、折断树头等毁坏与损害母树及野蛮性破坏性采集种子行为;禁止使用破坏性工具采收红松果实,禁止采用氢气球等危险方式采收,要确保采收工具的安全性;拖拉机等重型机械不得进入林内;避免出现破坏森林植被、土壤和机械剐蹭树皮的现象,否则将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仍由承租方进行赔偿。 5、承租方要对人工红松果实林的森林防火、病虫鼠害防治、滥伐与盗伐等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对承包区域的的林木、林地、道路、桥涵、料场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资源等实施义务管护。发现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向发包方报告相关情况。由于管理不善,对该林地及林木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产生的不良后果,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赔偿发包方损失。 6、承租方采收的红松种子经济收益归承租方所有,不得采收其它树木种子,国家规定的相关税费自行承担。如有国家征用、林业工程建设(森林保护、生态林建设、三北工程建设等等)原因,发包方可以收回采收权,剩余年限折算承包费后无息退还给承租方。因其他因素任何一方违约,损失由违约方赔偿。承租期到期一个月,发包发与承租方要对承租区域的林木按报告进行查验,林木自然死亡承租方需提供林木自然死亡的相关佐证。人为原因造成林木缺失,承租方需参照市价对林木价值对缺失的林木进行赔偿。
受让方条件:面向社会竞租,无论是自然人,专业合作社、非法人组织、法人单位都可以参与报名与竞价。自然人要年满18周岁以上,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身份证为准;专业合作社、非法人组织、法人单位要提供相关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