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景星镇解放村龙江县景星镇解放村集体经济组织台农机具使用权
发布时间:
202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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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县景星镇解放村龙江县景星镇解放村集体经济组织台农机具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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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ljx_CQ_2026_S_14025

联系人:曲*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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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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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从每年9月1日来村里取车,然后每年的12月1日把车放回村部,出租时间为3年,租金总价10万元。无抵押金。共计10万元。 退还条件:三年租期届满,乙方完好交还收割机、结清全部租金、无设备损坏、无违约行为,若乙方存在欠费、设备损毁、违约情形,甲方可直接收回机器。 规范使用义务:仅用于本村玉米收割,安排持证合规操作人员作业;严禁超载、暴力作业、拆除原厂部件、转租、转借、抵押设备。 日常管护义务:租赁期内燃油、润滑油、日常清理、滤芯更换等小额耗材费用由乙方承担;每日作业完成清理秸秆杂物,做好基础保养。 安全责任:乙方操作人员违规操作引发人身伤害、农田财产损毁,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此机器容易起火如果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受让方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