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县大罗镇东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4.98亩大棚及附属建筑物设备使用权
发布时间:
2026-01-30
发布于
黑龙江绥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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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安县大罗镇东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4.98亩大棚及附属建筑物设备使用权

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09:43:47

项目编号:QAX_CQ_2026_S_2538

联系人: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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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00-*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00

预算价格:*开通会员可解锁*.00

招标机构:庆安县大罗镇东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庆安支行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该项目坐落于大罗镇东山村丰林屯丰林检查站西侧,G333国道南侧。主体项目项目区占地面积7.55亩,建筑面积4.95亩。主要包括:温室大棚两栋,占地面积2.01亩,建筑高度4.5米,辅助看护房两间,占地面积0.075亩;大棚六栋,占地面积2.97亩,建筑高度3.8米;45米深机电井及其配套设备一座。排水沟总长415.57米土筑沟 ,其中包括1.1米×0.4米深主沟69.3米,0.6米×0.3米的深边沟和棚边沟346.23米。

受让方条件:面向社会公开竞价发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 大棚仅限用于经济作物种植,严禁擅自改变种植用途种植罂粟等违禁植物,一经发现发包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2、 竞价成功后,签订承包合同,因大棚为固定设施,承包方还需缴纳一定的大棚风险抵押金为6000元。 3、 在承租期内温室大棚及配套设施因地震、大风、暴雪等因素造成的损毁应由我村负责,因管理不当造成的人为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4.承包期结束后,承包人投入的部分由承包人自行处置,具体细节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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