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浈江产业园(犁市片区)一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浈江产业园(犁市片区)一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浈江产业园(犁市片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范围:东至原益华水泥厂,西至黄塘村,北至省道248(新国道323),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8.58公顷。
规划片区发展目标为:利用基地资源优、成本低的优势,依托浈江产业园现有产业基础打造先进装备制造业为主的工业组团,重点推进先进机械设备产业,电子智能产品;尝试引进仪器仪表、医美材料加工等产业。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东莞(韶关)浈江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韶关市浈江区犁市镇五四村(产业园)B地段
联系人:张健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广东韶院中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288号韶关学院北区1号楼201房
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电子邮件:793955949@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编制单位接受规划环评委托后,分析《浈江产业园(犁市片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与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环境政策、规划区划的协调性。结合区域环境现状的初步调查结果,识别规划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在此基础上进行环境现状的分析、调查与评价,预测规划实施对区域生态、环境、社会等的综合影响,从环境角度进行规划方案的综合论证。针对存在的环境不利影响,提出合理的规划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并制定监测和跟踪评价计划。
2、工作内容:
(1)总则
(2)规划分析
(3)现状调查与评价
(4)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6)规划方案环境合理性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
(7)不良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与协同降碳建议
(8)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与规划所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9)产业园区环境管理与环境准入
(10)公众参与和会商意见处理
(11)评价结论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本规划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按照链接的格式要求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本次公众参与信息公告征询公众意见内容)。
意见表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CYVh4T3GXmsqmLVaYUQ8w?pwd=7rs2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我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实施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东莞(韶关)浈江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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