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合洪新能源有限公司池州墩上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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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0
发布于
安徽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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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获批后,建设内容发生变动但不属于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可参照附件3编制《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通过建设单位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池州合洪新能源有限公司池州墩上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获批后,建设内容发生变动但不属于重大变动,现对《池州合洪新能源有限公司池州墩上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进行公示。内容如下。变动情况:①调整并网发电系统,由32个子系统(3.125MW)调整为30个子系统(其中28个子系统,每个子系统单台箱变容量为3.15MVA,每个子系统中交流侧逆变器功率总和为3MW;另外2个子系统,每个子系统单台箱变容量为2.5MVA,每个子系统中交流侧逆变器功率总和为2.4MW),调整后全场30个光伏发电单元汇集成以4回35kV集电线路汇集至110kV升压站(配置20MW/40MWh储能)后,以1回110kV线路送出至220kV腾飞变;②调整光伏组件型号及数量,由“228670块570Wp/1500V单晶N型双面光伏组件”调整为“196144块585W双面双玻单晶硅N型光伏组件”,导致总装机容量由100MW(交流侧)调整为88.8MW(交流侧);③调整储能系统,由“容量为14MW/28MWh,共设10个2.8MWh电池预制舱及10个变流升压一体舱”调整为“容量为20MW/40MWh,共设8个2.5MW/5MWh电池预制舱及4个变流升压一体舱”。项目环保设施发生变动后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地下水、土壤、风险均不发生重大变化,较原有环评建设内容,项目变动不会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项目变动内容不属于重大变动。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发生变化。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 池州合洪新能源有限公司联系人:张总联系方式:136****11004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墩上街道塔山村、茅坦村境内,利用徐家大堰、高丰圩、窑厂圩3处坑塘水面建设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升压站位于茅坦村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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